第三部 圣克雷芒症候群(第7/16页)
“我是他的教父,我尊重你的意见。”他仿佛看透我一开始的虚张声势,而且不再追究。“但我更尊重你的青春。”
“我向您保证,再过几年,青春就所剩无几了。”我努力装得老成世故、了解自我,摆出对现实不再抱幻想的讥讽态度。
“是啊,但到时候我也没办法在场目睹了。”
他在挑逗我吗?
“拿去吧。”他把塑胶杯递给我。我迟疑了一下才接受。那和父亲在家喝的,是同一种牌子的威士忌。
听到这段对话的露西雅说:“毕竟,多一杯或少一杯威士忌都不会让你比现在少放荡些。
“我希望我是放荡的。”我丢下长辈,转向她说。
“怎么?你的人生有什么欠缺吗?”
“我的人生有什么欠缺?”我本来想说一切,却还是改了口。“朋友,这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很熟。我希望我有像你所拥有的朋友、像你这样的朋友。”
“你会有很多时间培养这样的友谊。朋友能够让你免于放荡吗?”
那个字不断出现,仿佛指控我性格中有某个严重丑陋的缺陷。
“我希望有一个永不失去的朋友。”
她带着沉思的微笑望着我。
“亲爱的朋友,你讲得好深奥。今晚我们只讨论短诗。”
她看着我。“我同情你。”她带着悲伤和依恋的感觉,手心抚摸我的脸,仿佛我是她的孩子。
那也令我好喜欢。
“你太年轻,无法理解我现在说的话,但很快,总有一天,我希望我们还有机会再聊,到时候再看看我是否宽大到愿意收回我今晚用的那个字眼。玩笑,我只是开玩笑。”她在我脸颊上吻了一下。
这是什么世界。她的年纪大我两倍,但此刻的我却可能跟她做爱、跟她一起哭泣。
“我们到底要不要干杯啊?”店里另一角有人喊道。
一阵混乱的声音。
接着,来了。一只手搭上我的肩。是阿曼达。另一只手环抱我的腰。喔,这手的感觉我好熟悉。希望这只手今晚都别放开我。我崇拜那只手上的每根手指,每根手指上你啃的每片指甲,我亲爱的,亲爱的奥利弗——还不要放开我,因为我要你的手放在那儿。一阵战粟顺着我的背脊而下。
“我是艾达。”有人几乎道歉似地说,仿佛意识到她花了太多时间才走到店里我们所在的这一头,现在为了补偿我们,要让我们这一角落的每个人知道,她就是人人都在谈论的艾达。她声音里的嘶哑和潇洒,或她慢条斯理说“艾达”的方式,或她似乎把一切(新书发表会、引言、甚至友谊)都不当一回事的态度,让我知道今晚我真的踏进了一个魅人的世界。
我未曾在这个世界旅行。但我爱这个世界。一旦学会如何说这个世界的语言,我将更爱它——因为这就是我的语言,一种以戏谑偷渡最深渴望的说话方式。不是因为替我们唯恐造成惊吓的东西戴上一抹微笑比较安全,而是因为欲望的曲折、在我所踏进的这个新世界的所有欲望的曲折,都只能透过游戏传达。
如同这座城市本身,这儿的每个人为生活留有一方余裕,而且假设其他人也希望如此。我渴望像他们一样。
书店老板敲敲收音机旁的钟,大伙儿安静下来。
诗人说:“今晚我本来不打算读这首诗,但因为某个人……”(来了,他换了音调。)“因为某个人提到这首诗,我就再也忍不住了。这首诗叫做《圣克雷芒症候群》。我必须承认——我是说,如果一个诗人也能说这种话,那么,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我后来发现,他从不自称诗人,或说自己的作品是诗。“因为这一首最难。因为这首诗让我非常、非常想家。因为这首诗在泰国拯救了我。因为这首诗向我解释了我的一生。我数算着我的日日、夜夜,从未或忘圣克雷芒。还没完成这首长诗就得回罗马的念头,比多困在曼谷机场一星期更令我害怕。然而,我是在罗马,在我距离圣克雷芒教堂不到两百公尺的住处,为这首诗做最后润饰。讽刺的是,我是在记不清多久以前在曼谷的时候,因为感觉罗马有如银河系那么远才开始写这首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