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老天爷——中国的天的一个综合观察(第6/7页)
梁启超说后来人怨天疑天是对的,但他未免把“天”的“自然性”太挪后了。中国古人“神性”的“天”和“自然性”的“天”早就是并存的,并不是“宗周将亡”时候,人们才把敬畏的“神性”的“天”换成了质疑的“自然性”的“天”。人们怨天疑天,往往是指那个“自然性”的“天”,但也混同了“神性”。这种“天”在上层中国人里叫“天”,叫“天道”;下层中国人里叫“老天爷”。《豆棚闲话》里骂“老天爷”说:
老天爷,你年纪大,
耳又聋来眼又花,
你看不见人,听不见话。
杀人放火的享着荣华,
吃素看经的活活饿杀。
老天爷:
你不会作天,你塌了吧!
你不会作天,你塌了吧!
这种怨天疑天的“天”,就是司马迁怨疑“天道”的民众版;这种怨天疑天的“天”,就是“神性”的“天”与“自然性”的“天”的混同,是中国思想的一个特色,虽然看来有点模模糊糊的。
孔子的“天”
这种模模糊糊的情况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孔子的时候,“天”的思想已经在转变,已经开始扩大,扩大到不但可以支援有德的统治者,而且可以支援有德的人了。在《论语》中,我们看孔子说的:
一、天生德于予。
二、知我者,其天乎?
三、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在孔子这种语气里,“天”仍是“神性”大于“自然性”的。因为“天”是“神性”的,所以人同“天”的关系是宗教性的,此所以有“祷”出现。到了宋朝,朱熹想把孔子的“神性”的“天”曲解成“自然性”的“天”,因此在注《论语》时说“天”即“理”字。但是清朝钱大昕就提出抗议。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三“天即理”里反问,若天是理,那么获罪于天无所祷,就可变成向理祷告了,“岂祷于理乎?”当然是没有这种道理的。
所以,孔子本人承认“天”是有“神性”的,这是定论。因为有“神性”,所以“天”是有意志的、有情绪的。孔子见了别人的小老婆(南子),他的学生子路不高兴,孔子就发誓说如果怎么怎么了,就“天厌之!天厌之!”“天”可以“厌”人,其意志性、情绪性就可想而知了!
既然承认“天”是有“神性”的,对鬼神问题,孔子就无法不承认。孔子是承认有鬼神的,但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甚至“不语怪、力、乱、神”。为什么呢?因为这些都是很难弄清楚的。所以,可以这样近乎矛盾地说,孔子是一个“有神论的不可知论者”。
老子与庄子
比起孔子对“天”的思想来,老子、庄子显然是进步多了。《老子》中有这样的话:
一、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二、是谓配天,古之极。
三、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四、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这些话,表示“天”是有“神性”意味的。但是老子对“自然性”的兴趣,显然更大。《老子》中有许多“自然性”的话,他攻击“天地不仁”;宣传“天法道,道法自然”;主张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认定“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这些话,都可看出老子真正兴趣的所在。
到了庄子,“自然性”的意味更细腻了。《庄子》中有这样的话:
一、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
二、无为为之之谓天。
这是很明显的“自然性”。这种“自然性”,甚至一直滑到人为上: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话说到这一地步,天的“神性”一点也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