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4/7页)

“现在是什么时候?”她果断地问乔治。

“快到中午了。”他说着,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

好吧,现在是中午,星期五的中午。

她说:“你刚才为什么要问我早餐吃的是什么?”

“一般有人头部受伤的时候,我们就会问这种问题,目的就是为了确认你的精神状态。”

也就是说,要是她能想起今天早餐吃了什么,那么其他的事情也会逐渐明朗。

早餐,今天早上。噢,快点想起来吧。她肯定记得的。

平日里吃早餐是什么情形,她心里很清楚。烤面包机里通常会一前一后地弹出两片吐司,电热水壶里热气腾腾地烧着水。晨光斜射在厨房的地板上,照亮了油毡上那一大块棕色的污渍,这块污渍看起来仿佛瞬间就可以擦洗干净,但事实上肯定不能。墙上挂着一面铁路时钟,那是尼克的妈妈送给他们的乔迁礼物。每次抬起头来看时钟,她总是会热切地希望时间比自己想象的要早(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屋子里回荡着ABC早间电台清脆的播音——电台主持人带着担忧、紧张的口气,播报着世界新闻。尼克听着电台的新闻,时不时就会说些“不会吧,开什么玩笑”这样的话,爱丽丝任凭自己沐浴在声浪当中,假装还在睡觉。

她和尼克都不是习惯早起的人。他们喜欢彼此这一点,两个人都曾与热爱早起、精力充沛到不可理喻的人交往过。他们用简明扼要的语句交谈,有时候这是恶作剧,目的是为了夸大内心的不爽,有时候并非如此,但是这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知道,等到晚上下班之后,他们就会回归真实的自我。

她试图唤醒具体某一天的早餐记忆。

那是一个清冷的早晨,厨房里还没有上完漆。外面下着滂沱大雨,室内的油漆味浓烈刺鼻。他们就着花生酱,默默地吃着烤吐司。两个人都席地而坐,因为所有的家具上都还盖着防尘布。爱丽丝依然穿着睡衣,只不过她在外面披了件开襟羊毛衫,脚上还套着尼克的及膝旧足球袜。尼克刮好了胡子,换上了正装,就差打领带了。前一天晚上,他已告诉爱丽丝,今天他得同时在“光头锃亮的傻逼”“万恶的威震天”和“大教主”面前,做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可怕的演示报告。爱丽丝本来就害怕公共演讲,一听到这个消息,她胃里一紧,深感同情。那天早晨,尼克抿了一口茶,放下马克杯,张开嘴,准备咬一口吐司,结果一失手,吐司掉到了他最喜欢的蓝色条纹衬衫上。它刚好粘在了衬衫的正面。两个人惊愕得面面相觑。尼克慢慢地揭下吐司,露出一大块方形的花生酱污渍。他开口了,语气仿若刚刚受了致命的枪伤一般。“我就剩下这么一件干净的衬衫了。”接着,他举起手里的吐司,使劲儿拍到了脑门上。

爱丽丝说:“没有啊,不止这一件。你昨晚打壁球的时候,我拿了一大堆衣服出去洗。”他们那个时候还没有买洗衣机,平常都是把脏衣服送去街角的洗衣店。尼克把那片被砸扁的吐司从脸上揭下来,说道:“你没骗我吧。”她说:“没有。”他越过一罐罐油漆,爬了过来,双手捧着她的脸,给了她一个良久的、温柔的带着花生酱味的吻。

但是,这不是今天早上的事。它发生在几个月前,或者几个星期前,反正不在今天。现在厨房已经装修好了。况且,那个时候她也没有怀孕,还没有忌喝咖啡。

有一段时间,他们一连好些天都在追求健康的饮食方式,早餐就吃酸奶和水果。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这种健康的饮食方式并没有保持太久,虽然他们一开始热情很高。

有时候,尼克出差了,爱丽丝一个人吃早餐。每到这时,她就会坐在床上,一边咀嚼着吐司,一边细细品味着思念他的浪漫情怀,仿佛他是一名水手或者军人,而她在深闺等待良人归来。这就好比你在等着吃大餐的时候,享受忍饥挨饿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