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侯大利进入105专案组(第10/18页)

葛向东昨夜熬了夜,接连打哈欠,道:“案发时,市局抽调精兵强将,忙了几个月都没有搞出名堂。现在隔了这么久,再来弄,白费力气。这是我的大实话。”

朱林瞪了葛向东一眼,提高声音,道:“你这种态度不对。如果我们放弃,那么这几个案子将永远都破不了。你想一想受害者家属,他们天天受煎熬,期盼案件真相大白。我们不能放弃,绝对不能。”

葛向东暗自腹诽:“退居二线了,还在唱高调。明明让畅所欲言,结果又不让说真话。”

现场之人只有侯大利知道朱林不是唱高调。杀害杨帆的凶手逍遥法外,吃香喝辣,杨帆却在最美好年华永远离开人世,每次想到这一点,他的心就会痛得缩成一团。

田甜继续发问,道:“卷宗为什么是用‘切开’颈部,而不是‘割开’?”

樊勇抬杠道:“切和割有区别吗?就是当年写报告时选了一个字眼。”

“肯定不一样,下意识的用词往往能体现真实状况。”田甜道。

在侯大利印象中,田甜非常冷,说话很短。如今到了专案组,他发现田甜还是愿意说话的,她的话题很硬,和法医身份非常符合。

朱林非常熟悉丁丽案,大家议论之时,思绪飞向了1994年。

那时朱林是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任一大队大队长。接到报警电话以后,他离开会场,迅速赶到现场。进屋,地面全是血,腥气浓重,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血腥气飞腾起来,冲进鼻子,依附到头发和衣服角落。朱林刚穿上夫人送的新衣服,进入现场后,便明白这新衣服只能丢掉,否则永远都有那个味道。

最先到达现场的一名年轻刑警转身跑出现场,翻江倒海地呕吐。

朱林对现场印象非常深刻:丁丽身体赤裸,喉咙被切开,头几乎断掉。凶手离开得很从容,作案后还洗过澡。在浴室喷头的铁栏杆上找到一枚不属丁丽和丁家人的指纹,还有几根头发。

警方首先将重点排查对象放在丁家的亲戚和熟人圈内,其次是丁晨光生意竞争对手,最后是有前科、劣迹的人。

丁丽遇害之时,丁晨光已经是江州发展得不错的企业家。其女被害,江州市公安局相当重视,成立专案组,调集刑警精干力量开展案侦工作。在侦破遇阻后,省厅刑侦专家来到江州,仍然没有突破。

专案组第一次接触具体案件,讨论并不深入,侯大利随后讲述后面四个未侦破案件的基本情况。

第二个案子,发案时间是2001年11月20日,蒋昌盛被人用圆铁锤敲破颅骨,跌落河中,溺水而死。性别:男;职业:农民,生产队长;年龄:46岁。

第三个案子,发案时间是2001年12月17日,王涛被人捅死。性别:男;职业:银行职员;年龄:32岁。

第四个案子,发案时间是2002年2月7日,赵冰如被割喉。性别:女;职业:教师;年龄:27岁。

第五个案子,发案时间是2006年12月23日,章红被扼颈窒息死亡。经尸检,死者体内有大剂量安眠药。性别:女;职业:大学生;年龄:20岁。

这五个案件没有并案侦查。并案侦查是指侦查主体就同一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系列性刑事案件,经分析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人所为,并据此将这些案件结合起来,对其进行合并分析调查,找出其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全面、统一组织实施侦查的一种侦查破案方式。

并案侦查要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这些所并案件必须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为,实质上就是对各案的犯罪分子做出同一认定的过程。根据能否直接对犯罪主体同一认定,可将客观事实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特定并案条件,即能够直接、确凿地证实数个案件为一人或一伙犯罪分子所为的客观事实,它所反映的犯罪人的特征一般都是特殊的、独有的;第二类是一般并案条件,是通过对案件中相同或相似体貌特征、作案手法等综合分析比对,所做出的同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