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四〗女流氓的年少往事(BG慎!父母爱情最终篇)(第2/2页)
太适合现在受着伤坐在黑暗中吸烟的我。
“我爸很喜欢听张国荣的歌。”我说,“那两部《英雄本色》他看了不下十遍,电视台一播他就看。”
路笙把地上的磁带抱起来,一把一把放在桌上:“我爸喜欢听齐秦。”
“这个我妈比较喜欢。那首什么,《大约在冬季》?”
“我爸更喜欢《外面的世界》。”路笙说,“他每次听这首歌,都会有很多感触。昨天一个人听的时候,说些什么,人一结婚生子,日子就到头了。”
“跟我以前的想法一样。”
“现在不一样了?”
我沉默一会儿:“我以前没想过结婚这种东西,曾经想过孤独终老。”
路笙笑了一下:“年轻的女孩都有过这样的想法。昨天我妈和他吵,早知道当初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嫁给我爸。”
“是吗?”夹在手上的烟,烟雾像株藤蔓往上攀爬,散开,烟灰往下掉落。我瞥了他一眼:“但是遇见你之后,我希望在二十岁的年纪结婚。”
路笙一时没说话,只是在安静地收拾桌上的磁带。一盒盒整齐排好。
我也安静下来,彼此都没声音。
道路上汽车来来去去,此起彼伏的鸣笛声。
店内仿佛静止下来的时间,与外面闪烁不断的灯光,疾驶的汽车,让这个掉帧般行走的画面,看起来像王家卫电影里的某一分某一秒。年纪不够成熟无法美成《花样年华》,刚打过架的伤看起来像《旺角卡门》,气氛上又像《堕落天使》。
我无法琢磨清楚我们是哪一部电影。
“那只剩五个月了。”路笙看着桌台上的日历,说,“再过五个月,你就二十岁了。明天我们就去见对方的父母,跟他们说吧。”
我愣住。烟已经在我手中自焚到底。
路笙拿出一沓张国荣的磁带,放进袋子里:“待会再去买瓶白酒,明天当给你父亲的见面礼。”
我突然一笑:“嗯。”
原来我们的结局是《重庆森林》。
我的生命是因为遇到了一个人开始逆转。
十八岁街头难堪的初遇,一整年的洋芋蛋糕,十九岁一起打架后的订情,二十岁跟父母多番盘旋后终于完成的婚礼,唯一一次肯自愿留长发,是为了穿上这一年的婚纱。二十一岁生下女儿,二十二岁一起带着女儿在外地打工创业。二十三岁、二十四岁、二十五岁,共同为了生存而努力。二十六岁生下儿子。二十七岁事业成功。
我火热的青春早在不知多少年前就画上了句号,那朵长成参天大树的爱情之花,是我唯一从青春里带出来的东西。无论流年走到哪里,岁月如何翻转,它都会陪伴在我身旁。
我们的那些年,就是长成这么粗糙、平凡、不起眼,却绝对不可以失去的这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