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4.自投罗网(第3/5页)



  麦瓦说错了一件事,没有一个敲诈者能用诚实来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没有一个被敲诈的人希望敲诈者能活下去,因为人的贪欲实在是无限的。

  “萨姆,这里有一件有趣的东西。”琼斯从尸体的头发上挑起一丝棉条,这是第一次他们发现尸体上的遗留物(除了那些被凶手有意留下来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杀手没能注意到这个,我想它应该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我拿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这血液不是出自我们现在发现的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们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和你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说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28手枪击中的,关于这些还是去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说不下去了,“啊,先说说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们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2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

  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这么多的重合点吗?

  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们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桥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第五具是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这被弗莱德证实确实出自面具杀手之手,与前四具尸体完全相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说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

  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高尔夫借钱一事,跑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