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4.沃勒医生(第4/5页)
“您是说1235年的《洗冤录》吗?我粗略看过一遍,他详细讨论了丽蝇在人体伤口处的活动和入侵伤口的时间,很有价值。”
“啊,哈哈,您看,”萨姆兰像个孩子似的笑了,“您很在行嘛。中国人很了不起。”
“是的,谢谢。”
“我听说最早发现指纹特异性的也是中国人呢。那个时候的中国人就在协约后面加盖一个拇指印记。因为当时会写字的人很少。是中国人最早利用指纹的独特性。啊,话说回来,医生你昨天晚上在做什么呢?”
“因为快要下雨了,我开车送安妮小姐回家,顺便在她家坐了一会儿。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破绽,没有犹豫,他早就知道我要问到这个问题吗?
“不,没什么。医生,埃迪是您的患者?”
“准确地说,是我的小来访者,警官,他是个好孩子。”
“对,是个好孩子,那么,他说的话有多少可信程度呢?”
“您想用孩子的口供吗?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他还太小,又有些心理问题。”
“不,不是证据,我只是觉得他说的话很有意思。先生,难道您没听说吗?”
“我听他的母亲说起,黑色的和白色的。”
“是啊,医生,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嗯,这不好说,我还无法确定他是否真的见到什么。”
“在刚才的咨询中,他也没有对您说起过吗?”
“抱歉,警官,来访者是我的上帝,关于他在咨询过程中的细节,我不能随便透露。”
“是啊,是啊,保密原则嘛。医生您信上帝吗?”
“不,不相信。我没有信仰。”
“哦,是这样,那么,您的意思是我不应该相信那个孩子说的话了。”
“也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我现在还无法区分埃迪说那话的心理背景——当然——如果对您有所帮助的话,倒也不失为是一条线索。”
“对面具杀手你有什么看法吗?”
“是的,我并非专业人士,却对其中一些问题很感兴趣。”
“洗耳恭听。”
“首先,为什么被害人的面部皮肤全都被割去了呢?以传统的观念来看,这么做是为了增加警方对被害人身份的判断难度。同时该并用的手法是藏匿尸体,这样可以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从而影响法医对被害者死亡时间的推断,以此来阻碍调查。但是这次的杀手没有这么做,尸体不都是在被杀的第二天被人发现的吗?”
“是的。”
“这就很奇怪了,法医因为发现及时,应该可以推测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这样吗?”
“是的,尸体也没有被进行其他的特殊处理,所以法医并不为难。”
“那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杀手为什么要割去被害人的脸皮呢?以现代医学的先进方法,完全不必仅仅凭面孔来鉴定一个人的身份。况且每年会有不少人成为这个中等城市的失踪人口吧,只要花时间来调查失踪备案一定会发现被害人身份。因此,杀手割去脸皮的手段就决不该是从混淆视听的角度出发的。那他又是为了什么呢?起先,我简单地以为杀手是为了混进某个环境,或是冒充什么人,又不想遭到怀疑。但是,当电视上公开了两名被害者的身份时,这种冒名顶替的想法就完全不成立了。接着,又出现了第3、4具尸体。我开始想这会不会是什么仪式呢?至少是包含某种意义的。我最感兴趣的是为什么象征人类性别的器官被毁坏或去掉了,这应该就是杀手所要表达的含义,当然丧失面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