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手中的魔力(第7/44页)
言归正传,我一直都知道地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我知道,我当然清楚。我“吃”过——以吞服胶囊的形式——那本大名鼎鼎的游记《好战的白痴:我与7081号水球人的故事》。我知道地球真实存在,它位于无趣而遥远的太阳系,那里比较落后,地球人旅行的方式严重受限。我还听说人类这种生物的智力顶多只能算中等,他们好战斗狠,对性事讳莫如深,常常写蹩脚的诗文,喜欢踱来踱去。
但现在我开始意识到,无论你的心理准备有多充分,到了这里还是远远不够。
早晨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了剑桥这个地方。
我差点儿被吓得灵魂出窍。第一眼看到的是建筑物,令我无比震惊的是,车库居然不是一次性的。所有的这种结构——无论是用于消费、居住或其他目的——都是静止不动的,它们全都牢牢地扎根于地面之上。
当然,这里应该是我的小镇。这是“我”居住的地方,“我”在这里断断续续住了二十多年。我必须演戏,假装一切都是真的,虽然这座小镇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陌生的地方。
在这里几何思维可谓是稀缺资源,这够骇人听闻吧。目及之处,几乎就没有十边形的建筑。尽管我注意到有些建筑物的体积的确要大一些,相对来说,在设计上也更花哨。
我想,这就是供奉性高潮的神庙吧。
商店开始开门了。我很快就明白了,人类的小镇上遍地都是商店。地球人的商店相当于我们沃那多人的方程式货摊。
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我看到了满坑满谷的书。我想起来了,人类是一种必须读书的物种。事实上,他们得坐下来,逐行扫描每一个字。这着实费时间,而且是大量的时间。人类不能把每一本书都吞下肚,不能同时嚼几本大部头书,更不能在瞬息之间消化掉近乎无限的知识。他们无法像我们那样痛快地往嘴里扔一粒语言胶囊。想象一下吧!他们不仅不能永生,还不得不把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宝贵时间浪费在读书上面。怪不得他们是原始物种。等他们读了足够的书,确实达到开悟通慧的境界可以无所不能时,死神马上就找上门了。
人类准备读书的时候,他们得知道自己要读的是什么书,我对此深表理解。他们得知道书的内容,是爱情故事、凶杀故事还是有关外星人的故事?
人类在书店里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这是一种看了之后能产生智商优越感的书吗?或者说,这是一种要想保持智商优越感就必须假装自己从未读过的书?这本书会让他们大笑还是哭泣?或者这本书只会使他们痴痴地盯着窗外雨滴滑过的痕迹?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吗?或者是虚构的?这种书会健脑益智还是有助于强身健体?这本书最后是不是会帮作者吸纳宗教信徒?还是会导致作者被信徒烧死?这本书讲的是数学还是宇宙中基于数学的其他万物?
是的,有太多太多的问题。不过书比问题更多,难以尽数。人类用他们典型的人类方式写了无数的书,多得一辈子都看不完。尽管人类的日程堆积如山(例如工作、爱情、性爱,说一些难以启齿却又不得不说的话),尽管有太多太多的事令人类抱憾却无暇处理,但他们还是要拨冗读书。
因此,人类开卷之前必须知道书的概况,就像他们应征工作时必须知道那份工作是否会让他们59岁时心智失常,继而从办公室的窗户一跃而下。或者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女人也一定要弄清楚那位正在大谈他的柬埔寨之行、妙语如珠的男人将来会不会有一天搞外遇,会不会为了一个开公关公司、成天把卡夫卡挂在嘴边却从未读过卡夫卡、名叫弗朗西丝卡的年轻女人离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