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4页)
宁双双说得对,他刚才确实是失控、冲动,其实他最近做了太多反常的事,多到连自己都不愿意去一一细数。
或许从认识聂乐言开始,他就已经开始反常了。
其实在聂乐言的导师举办那场寿宴之前,他就曾经见过她一次。只不过那时是惊鸿一瞥,远远的看见,只觉得她高挑出众,说话和微笑的时候脸上都有种奇特的神采,炫目耀眼。她无意中给他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所以才在后来渐渐有了更多的接触。
或许一开始只是猎奇罢了,谁知道这个女人此后竟会成为他频频失常的主要原因。
是真的失常,因为他从没和哪个人固定交往过那么长的时间,也不会将哪个女人的喜恶习惯记得那样清楚。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快得令他连厌烦都来不及,快得让他根本没什么心思去找什么其他的人。
过去家中外祖父常常说他和几个表兄弟们:年轻人,心不定。可是和她一起,他竟然觉得自己很安定,连身旁一众发小死党都连连称奇,打趣他何时开始修身养性起来。
其实就连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怎么就是她了呢?
这个女人虽然长得比一般人好看一点,可是有时候却实在是别扭至极,还偏偏喜欢和他唱反调,总是曲解他的好意,仿佛故意要惹他生气一样。
就连他买礼物送给她,似乎都还要依着她的情绪,情绪好的时候才肯收下,倘若不高兴了居然连瞄都懒得瞄一眼。
而以前,哪个女人收下礼物的时候不是欢天喜地的?
所以说,她实在别扭得可怕。
就像某一年的情人节,他特意嘱咐秘书去买节日礼物。其实之前的样册是他亲自看过的,LINDA拿给他的时候,只一眼他便看中了那只手镯,只觉得与她很相衬。
本以为她会喜欢,结果谁知道她竟然不肯接受。
以前也曾送过更昂贵的东西给她,只有那一次,她竟然以价格作为借口推搪他,令他情绪陡然沉下去。
而最要命的是,过了没多久,她竟然主动提出了分手。
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足够好,没想到她还是要和他分手。
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这样对待他的人,分开的时候好像连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没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面时,依旧对他恶形恶状唇枪舌箭。
可他偏偏还是喜欢她,忘不了她。
是的,他喜欢她,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甚至她的嬉笑怒骂在他眼里都是那样的赏心悦目。而这,该是多么荒唐?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常地对一个早该成为过去式的女人念念不忘?而且,还是一个根本不待见他的女人。
静下来的时候,他一边反思,一边却又不由自主做出更加荒唐的事来。
比如,买了套房子,然后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如何捉弄她,最好让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受自己的奴役和差使;又比如,她的手机挂坠明明是被自己收起来了,可却硬是不肯还给她,任由她那样着急,他看在眼里,那一瞬间只觉得怒火中烧——她越是宝贝,他就越是不愿拿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突然就变成一个小气自私、毫无风度的男人。
当然,这样的形象也只限于在她面前。
在外人眼里,他依旧是那个进退有度、从容不迫的江煜枫,依旧有女人对他趋之若鹜。所以他想:凭什么让一个聂乐言来搅乱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公司的生意上,甚至很快开始约会当红女明星。
可是感觉统统不对,令他愈加心不在焉。
感觉不对,只因为她们都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