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3页)
聂乐言不禁呆了一下,犹如被人从一个美梦中狠心地拉扯出来,一时间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转变得这样快,所以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而他却已经扶着椅背站起来,错开了视线,说:“走吧。”
那是她唯一一次没有和他并排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高高的路灯将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就那么远远地隔着,她知道他一直跟在她的身后,可是却固执地不肯回头。因为从头到尾,聂乐言都只觉得茫然,那颗前一刻还因为惊喜羞涩而跳动不已的心脏此时却似乎被人突然掏空了,变成一个巨大的洞,如果真有什么能将它填满的话,恐怕,那填充物也只能是更加巨大的失落和伤心罢了。
每个周末的早晨,聂乐言都习惯了先睡个懒觉,然后起床泡上一壶英国红茶,再给自己做上一份精致可口的早餐,最后捧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开始一天的休闲活动,瑜伽,看书,上网,或者做美容。
秦少珍曾无比感叹地说:“你这女人真是越来越会享受了。”
其实,她的这个习惯,还全是被江煜枫养出来的。
当初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留在对方家里过夜,当然,通常都是选在周末的时候,因为无论是谁家都与聂乐言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远,害她平时不得不早早起来做准备,而江煜枫则一向最不耐烦被人打扰到清早的睡眠。
因此只有周末,他们才会住在一起。有时在她的公寓,有时是在他的大房子里。后来聂乐言渐渐发现,某人的生活简直是以一种极为悠闲自在的状态进行着,并且绝对的高品质,着实令人嫉妒。
有一天两人直耗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他又在浴室里折腾了半个多钟头,最后终于神清气爽地出现在餐桌前,她便随口说:“你每天打扮的时间比女人还要长,平时上班哪里来得及?”
本意只是想讥讽一下,因为自己没能抢到首先使用浴室的机会,彼时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心里颇有些忿忿,结果谁知江煜枫却好奇地反问:“怎么会来不及?晚一点去不就可以了?”那副语气是多么的理所当然。
“多晚?”
他给自己倒了杯现磨咖啡,状似轻描淡写地看她一眼,“十一点吧,有时是下午。”
几乎气得她吐血!
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十一点!十一点才去上班?!她严重怀疑他是在故意气她,因为这种懒散的老板形象与她那位兢兢业业的大BOSSKYLE简直截然相反,而偏偏江煜枫的生意又不像是快要倒闭的模样。
可是,BOSS不都该日理万机的吗?接近中午才晃去公司,难道不会耽误掉许多重要的会议和交易吗?
虽然心中不大愿意相信他的话,但聂乐言好歹还是得到了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既然工作日的时候无法控制,那么每周两天的休假里她就要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起晚一点、再起晚一点,争取把另外五天丧失的睡眠统统补回来。
而且以前她从来不吃早饭,但是自从见识到江煜枫的早餐有多么丰富隆重之后,聂乐言就决定,今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胃!否则在他的面前,她聂乐言——一个设计师——的生活品质未免也显得太寒酸了一点吧。
哪怕手艺不够江煜枫家里的保姆好,至少饱饱眼福也是可以的,再不济,享受一下心理过程也行。
在每一个轻松自得的星期六和星期天的上午,穿着柔软宽大的睡袍坐在餐桌前,奢侈地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吃掉精心烹制的食物,手边是香气四溢的热饮,那种感觉,该是多么的惬意。
所以说,江煜枫还真是懂得享受生活,而她跟他交往,最大的收获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