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巴黎(第2/5页)

“瞧,学画花费说起来不算大,最花钱的是颜料和画布,再找个老师,指点你的不足之处,最普通的画师一张素描头像也能卖个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时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卖出去两三张头像,足够你在巴黎过的很不错。”

很有诱惑,但想想在出师之前需要多少年,这个性价比不高。巴黎是艺术之都,到处都是前来学习绘画的年轻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当然,还是男性居多。女性画家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举例都很难找到一个人名。

福兰随后收拾了画架画笔,跟兰波兄妹在卢浮宫里瞎逛了1个多小时。阿瑟不懂绘画,福兰倒是能把卢浮宫里的一些经典名作说的头头是道:作者、年代、画布、颜料、风格、画作的经历,虽然都是入门级的知识,但他说的挺有趣,是个好导游。

福兰还不算学成毕业,老师也没什么名气,过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儿“巴黎顽童”的活泼劲儿,跟阿瑟的“阿登乡下粗野男孩”的风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们都带有一种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维塔丽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兰关系还不错,大概是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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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卢浮宫出来,已经到了中午,福兰提议去一家还不错的餐厅吃饭,显然是要蹭饭了。阿瑟说他没钱,维塔丽才是小财主。福兰便笑嘻嘻的说,可以带她逛逛巴黎。

她想着虽然到过巴黎两次,但都匆忙来去,还真没有好好玩过。这次本来也计划多住几天,彻底解决阿瑟和魏尔伦的问题,再回沙勒维尔。福兰这样的年轻人,总是知道哪儿好玩。

到了餐厅,果然环境和服务都还不错,颇高档;菜价也不便宜,三个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没觉得这顿饭很贵,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维塔丽在家是挺小气的,能不自己花钱,绝不自己花钱;但在巴黎么,要的就是那个范儿,别管兜里有没有钱,要的就是见过大世面的淡定。

简言之,就是要会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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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郎的一顿午餐还是很不错的,有牡蛎,有鱼,有一小盘烤肉,一份水果沙拉,还有一瓶还不错的红葡萄酒。三个人都吃的很满意。

福兰问他们下午想去哪儿玩,陪他们回了旅馆,放下画架画笔颜料,下午三个人就在香榭丽舍大街瞎逛。福兰做个导游还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对香榭丽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详,三个人穿的一般,但因为长得都很不错,姿态也好,倒没有被店员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维塔丽特别会端着“外省暴发户”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却什么也没买。原因当然还是太贵了,她是有点钱,可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买不了几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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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玩了一整天,晚饭在旅馆餐厅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兰又跟着蹭了晚饭,还上楼到阿瑟房间里吹了一会儿牛,晚上9点多钟才走。

临走的时候,他问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个沙龙聚会,你会去吗?”

阿瑟犹豫,“他们大概不欢迎我。”

福兰失笑,“是啊,你差点打伤卡尔雅,他们觉得你就是个小疯子。”

维塔丽问:“什么事?”

阿瑟忙说:“没什么,福兰,你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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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雅?我记得他是为你拍照的摄影师,他还是个画家,是吗?”

“不是,他是——他创办过一份杂志,是杂志社的社长。不过那份杂志已经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么进步杂志。

“你跟他——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他有点窘,但又觉得非常有趣,有些讥讽的微笑起来,“是他要给一个写了狗屁不通的‘诗歌’的人说好话,我觉得他有点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