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头号公敌”银行大劫案(第2/4页)
在警方的审讯中,艾德坚称自己无罪,而约翰则在他父亲的劝说下承认了罪行。法庭最终以蓄意抢劫的罪名,判处约翰10年监禁。约翰的父亲在随后的采访中,表示自己非常后悔,他认为是自己的建议使约翰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面对如此严厉的量刑,约翰的父亲多次恳求法官减少刑期,但均遭到拒绝。在押运约翰前往当地监狱的途中,约翰曾尝试逃跑,但没有成功。
这次判决对约翰来说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他曾在入狱的时候说:“当我出来的时候,我将成为你们见过的最卑鄙的暴徒。”至此,约翰开始仇视社会,他开始主动和其他罪犯为伍,向一些经验丰富的罪犯学习如何更巧妙地实施犯罪,这些人里面就有银行劫匪哈瑞·皮尔波特和罗塞尔·鲍比·卡拉克。
约翰好像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他在与其他罪犯相处的过程中,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成功地实施犯罪。三人还相互约定,在获释后就马上“大干一场”。与此同时,约翰的父亲也四处奔走,希望能够找到帮助约翰减刑的方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约翰的父亲终于获得了一份188人签字的请愿书,他将请愿书提交法院,希望能够帮约翰减刑。
1933年5月10日,在监狱度过了将近4年的约翰提前获释。这时恰逢美国经济大萧条,各行业凋敝萎缩,企业工厂倒闭,绝大多数人失业,全凭领取政府救济来生活。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约翰依然不能找到工作。迫于生活压力,他很快就开始重操旧业,再次通过犯罪行动来获得金钱。
约翰在1933年9月22日动手抢劫了俄亥俄州布拉夫顿的一家银行,但是这次抢劫行动并不算成功,当地警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追踪到他的行迹,并在俄亥俄州利马郡将约翰抓捕入狱。入狱之后,警方在约翰身上搜到一份越狱计划(这份计划实际上是约翰负责协助皮尔波特、卡拉克以及其他六名同监狱的罪犯越狱,他们准备利用朋友偷偷运进监狱内部的来复枪来实施越狱),但是约翰拒绝交代该计划的内容。
1933年10月12日,约翰被捕后的第四天,有三名越狱者来到了利马郡,他们伪装成来自印第安纳州的警官,声称此次前来利马郡是为了将约翰押解回原籍关押。在交接之前,利马郡的狱警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这三名谎称警官的越狱者随即暴起发难,将狱警击昏在地,将关在监狱中的约翰救出并一起潜逃回印第安纳州,与其他几名越狱者会合。在警方的档案中,这几名越狱者(约翰、皮尔波特、卡拉克、查尔斯·马克里、沃尔特·戴崔茨、哈利·克普兰)就是“最初的迪林杰帮”。
约翰利用4年的监狱生活精心研究了抢劫技巧,在与这些“同伙”相聚之后,他就开始将这些想法一一付诸行动,约翰在之后的每一次抢劫行动中都有着十足的信心,警察追得越紧,他们抢劫的频率就越高。约翰在实施抢劫之前,通常会乔装成生产银行警报系统的公司的销售代表,以推销安保设施的名义来了解银行内部的安保结构,他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抢劫了多家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银行。约翰的团伙还曾经乔装成一个拍摄抢劫银行桥段的剧组,通过这样的伪装来对自己看中的目标实施抢劫,结果他们真的在有群众围观的情况下顺利实施了一次抢劫。
根据警方估算,约翰所实施的多起银行抢劫案所涉案的金额高达30万美元,为了方便抢劫银行,约翰还曾多次抢劫警方武器库来获得武器。尽管约翰的这些行为还不足以上升到触犯美国联邦法律的地步,但联邦调查局依然被请来参与调查此案。这次调查行动也是联邦调查局首次在职权范围之外侦办案件,他们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指纹识别技术,迅速确认了犯案嫌疑人的身份并在全国悬赏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