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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初唐诗歌形式的发展

唐代以前,中国古典诗歌的主要诗体都已经出现。四言体经历了先秦汉魏的发展,到晋末趋于衰落。汉代兴起的五言诗成为汉魏六朝诗歌的主流,七言诗在南朝也开始发展起来。不过唐以前的五七言诗主要是可以配乐歌唱的乐府诗、文人拟乐府和古体诗。格律诗在齐梁已经萌芽,但还没有形成。律诗的规范及其与古体的区分主要是在初唐完成的。初唐诗歌形式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长篇歌行的扩展:歌行这种诗体出自汉乐府中以“行”为题的诗。汉乐府有《长歌行》、《短歌行》、《艳歌行》等题目,但还不是后来“歌行”的意思,而是“某歌之行”。那么“行”的意思是什么呢?它与音乐的节奏有关。公元5世纪前我国就有“歌钟”和“行钟”,行钟的乐曲是简单的三音阶的跳跃节奏。〔2〕汉代的“行”也是指乐曲。《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为鼓一再行。”颜师古注:“行,谓曲引也。古乐府之长歌行,短歌行,此其义也。”“再”是重复一遍,即第二遍的意思。“为鼓一再行”就是说司马相如为听众鼓琴,奏了行曲的一两遍。〔3〕《宋书·乐志》在“清商三调”下列了十六种大曲,除两曲以外,其余全部是乐府的“行”。可见“行”是一种可以多遍歌唱或演奏的乐曲,这就决定了在这种乐曲基础上形成的“行”诗体语意复叠、节奏分明的基本特征。

成熟后的歌行主要是七言体,也有少量五言。建安时曹丕的七言诗《燕歌行》和长篇杂言《大墙上篙行》可以看做早期歌行的雏形。此后由于七言、杂言一直被视为俗体,歌行发展很慢。齐梁时七言诗逐渐增多,连某些乐府也从五言短篇演变为七言歌行体,内容多是闺怨艳情,到陈隋进一步与边塞题材结合起来,全篇排偶,铺陈华丽,词意繁复,是这一期歌行的主要特点。初唐时,歌行篇幅加大,内容也从传统的边塞闺怨扩展到描写帝京的繁华,抒发怀古的浩叹,探索人生的哲理,初唐四杰的歌行较陈隋歌行更善于铺排发挥,词藻极艳而气象恢弘、境界壮阔,又非六朝可比。四杰以后稍汰浮华,渐趋流畅宛转,歌行之体遂臻于成熟。

二、律诗和绝句的规范化:律诗启自齐永明年间出现的新体诗。齐梁诗人沈约根据汉字平上去入四声和双声、叠韵来研究诗歌中音律的配合,提出四声八病说,当时一些作家王融、范云、谢朓等将这种规则和晋宋以来诗歌中排偶、对仗的形式结合起来,进行创作,就形成了新体诗(又叫永明体)。这种诗体只讲“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即五言诗在两句十个字里求声律调协,不限句数;同时取韵不论单双,平仄亦不相俪。梁陈时,新体诗大量产生,八句五言和四句五言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南北朝隋诗特别是庾信诗中已经有一些诗暗合五律规格。到四杰手中,已产生一些合格的五律。初唐上官仪把诗歌的对偶归纳为“六对”、“八对”,后来又有元兢创六种对偶,还发现了律诗中相粘的规则(即二三句、四五句、六七句开头的两个字平仄必须相同),这是律诗从消极避免声病走向积极建设规则的关键〔4〕。后来崔融又创三种新对,李峤用五言律诗的形式写下120首咏物诗,在用典、对偶、声律方面为五律的写作示范,这些都促进了律诗的定型。沈佺期、宋之问从前人和当代人应用格律的各种实践经验中,把已经成熟的形式肯定下来,完成了“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新唐书·宋之问传》)的工作,律诗在平仄粘对、句数用韵等方面形成了明确的规则。随着律诗形式的规范,近体诗和古体诗之间的界限更加明确,“实词章改变之大机,气运推迁之一会也”(胡应麟《诗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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