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未知死焉知生(第8/12页)

死是个体的绝对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不可能发掘出正面的价值来。但是,思考死对于生却是有价值的,它使我能以超脱的态度对待人生一切遭际,其中包括作为生活事件的现实中的死。如此看来,对死的思考尽管徒劳,却并非没有意义。

1992.5

超验的死和经验的死

据我之见,死亡问题的研究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展开,一是形而上的层面,即宗教和哲学,另一是形而下的层面,包括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等。之所以分成这两个层面,则是因为死亡作为一个对象,兼具超验和经验这样两种不同的性质。

作为超验的对象,死是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经验到的。如果说死就是肉体生命的解体,那么,没有人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确知人在肉体生命解体之后是一种什么状态。所谓濒死体验所涉及的仅是生命解体过程中的心理体验,而非解体完成之后的状态。不论医学怎样越来越精确地给肉体死亡下定义,也不能使我们向死亡的超验本质更加接近一步。诸如人死后有没有灵魂,灵魂归于何处,抑或死后只是绝对的虚无,这样的问题永远不是经验以及以经验为基础的科学所能回答的。在此意义上,死是永恒的谜,其真相永远隐藏在神秘的彼岸。

然而,正是死亡的这种超验性质使得它成了哲学和宗教所关注的重大课题。既然死是人生的必然结局,对人生图景和生命意义的总体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对这个结局的含义的破译。由于死的含义是超越于经验之外的,所以,对之的解释只能或者是玄思性质的,或者是信仰性质的。哲学和宗教都确认某种超验的不朽的世界本体之存在,而把死解释为个体生命向这一本体的复归,区别仅在于哲学是靠玄思来建构超验本体,宗教则以神的名义把超验本体规定为信仰的对象。在不同的哲学和宗教那里,超验本体的性质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便是它的存在保证了生命的某种不朽性,使生命不致因为死亡而归于彻底的无。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把死解释成另一种有,甚至是比生更圆满的有。也许佛教是唯一的例外,佛教的本义是把生死都看作无的,教人在此基础上看破生死之别,从而不执着于生命之有的幻象。

除了超验的含义之外,死亡同时也是一个经验的事实。作为经验的对象,死亡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现象。我们的确可以看见别人死去的样子,我们还可以依据这种经验想象自己死去的样子。我们甚至还必然要经验到自己死去的过程。在超验的死与经验的死之间是有根本区别的,前者是指死后灵魂的归宿,由之而驱动所谓的终极关切,属于哲学和宗教的领域,后者是指肉体死亡的现象,由之而产生临终关怀、遗属安慰等实际的必要,须靠医学、心理学之类实用的学科来解决。我本人是把死亡的超验方面看得更重要的,认为唯有对这一方面的思考才是真正哲学性质的,而过于看重经验方面则很可能会损害死亡的精神启示意义。

当然,死亡的这两个方面又不是截然可分的。人们之所以对肉体的死亡感到莫大的忧惧,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因为不知道死后灵魂将会如何。死亡的可怕之处主要还不在死亡过程中肉体所经受的痛苦,而在死后的绝对虚无。同时,对死亡的形而上思考也并非出于纯粹的玄学兴趣,而恰恰是基于死亡乃人人不可躲避的经验事实,对必将来临的死亡的忧惧也是最真实的心理经验,有必要加以疏导。事实上,古希腊哲人把哲学称作预习死亡的活动,正说明了对死亡的哲学沉思是有着为经验的死预做准备的实用目的的。这就使我们有可能把死亡问题研究的形而上层面和形而下层面沟通起来,从哲学和宗教中汲取思想资料,用于与死亡有关的心理抚慰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