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都市里的外乡人(第5/11页)
当然,都市化还可以有另一种模式。我到过欧洲的一些城市,例如世界大都会巴黎,那里在更新城市建筑的同时,把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几近于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城市的建筑风格和和民俗风情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个性,它们源于这个城市的特殊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消灭了一个城市的个性,差不多就等于是消灭了这个城市的记忆。这样的城市无论多么繁华,对于它的客人都丧失了学习和欣赏的价值,对于它的主人也丧失了家的意义。其实,在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城市里,并不存在真正的主人,每一个居民都只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而已。
就我的性情而言,我恐怕永远将是一个游离于都市生活的外乡人。不过,我无意反对都市化。我知道,虽然都市化会带来诸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之类的弊端,但都市化本身毕竟是一个进步,它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我只是希望都市化按照一种健康的方式进行。即使作为一个外乡人,我也是能够欣赏都市的美的。有时候,夜深人静之时,我独自漫步在灯火明灭的北京街头,望着被五光十色的聚光灯照亮的幢幢高楼,一种赞叹之情便会油然而生:在浩瀚宇宙的一个小小的角落,可爱的人类竟给自己造出了这么些精巧的玩具。我还庆幸于自己的发现:都市最美的时刻,是在白昼和夜生活的喧嚣都沉寂了下去的时候。
1998.1
城市的个性和颜色
城市的颜色——这个题目是对想象力的一个诱惑。如果我是一个中学生,也许我会调动我的全部温情和幻想,给我所生活的城市涂上一种诗意的颜色。可是,我毕竟离那个年龄太远了。
十七岁的法国诗人兰波,年纪够轻了吧,而且对颜色极其敏感,居然能分辨出法语中五个元音有五种不同的颜色。然而,就在那个年龄,他却看不出巴黎的颜色,所看见的只是:“所有的情趣都躲进了室内装潢和室外装饰”“数百万人并不需要相认,他们受着同样的教育,从事同样的职业,也同样衰老”。那是一个多世纪以前的巴黎,那时巴黎已是世界艺术之都了,但这个早熟的孩子仍嫌巴黎没有个性。我到过今日的巴黎,在我这个俗人眼里,巴黎的个性足以登上世界大都市榜首。不过,我认为兰波的标准是正确的:城市的颜色在于城市的个性,城市没有个性,颜色就无从谈起。
我们来到一个城市,感官首先接触的是那里的建筑和环境。某些自然环境的色彩是鲜明的,例如海洋的蓝,森林的绿,沙漠的黄,或者,热带的红,寒带的白。但是,如果用这些自然环境特征代表城市的颜色,仍不免雷同,比如说,世界上有许多城市濒海,它们就都可以称作蓝色城市了。城市的个性更多地体现在建筑的个性上,当然,建筑的个性不限于建筑的风格,其中还凝聚着一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俗,因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这就不得不说到城市保护的老话题了。
我出生在上海,童年是在城隍庙附近的老城区度过的。在20世纪前半叶,上海成为中国最西化的都市,一块块租界内兴建了成片的高楼大厦和小洋房。可是,老城区仍保留了下来。低矮的木结构房屋,狭小的天井,没有大马路,只有纵横交错的一条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窄巷,这一切会使你觉得不像在大上海,而像在某个江南小镇。你可以说那里是上海的贫民区,但一个开埠以前的上海可能就保藏在那里。现在,在全上海,再也找不到哪怕一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老街了。外滩和旧租界的洋楼当然是舍不得拆的,所以,在日新月异的上海新面孔上,人们毕竟还能读出它的殖民地历史。
20世纪60年代,我在北京上大学。那时候,城墙已经残破,但所有的城门还在,城里的民居基本上是胡同和四合院。在我的印象里,当年的北京城是秋风落叶下一大片肃穆的青灰色,环抱着中心紫禁城的金黄色琉璃瓦和暗红色宫墙。现在,城墙已经荡然无存,城门也所剩无几,大多数城门成了一个抽象的地名,取而代之的是气势吓人的立交桥。与此相伴随的是,胡同和四合院正在迅速消失。紫禁城虽然安然无恙,但失去了和谐的衬托,在新式高楼的密林里成了一个孤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