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第7/8页)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学毕业时给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岁买车,二十八岁买房,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生孩子,三十五岁住进一幢别墅(最好是独栋)。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干到四十五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顶多买个卫生间。我不会让父母给我贴钱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没多少积蓄。我经常站在我们写字楼下,看着那些跑车进进出出,看着车上载着的美女,香水气味随着车轮轨迹留下,我只能闻着味道发呆,真想挖个地洞藏进去……”
接下来十几篇博文,全是些无聊的日常生活,两年前我就是一个苦闷青年,渴望买车买房过上体面人的生活,这种欲望充满着我的博客,然而现实除了失败还是失败,看不到希望在哪里。虽然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员工,但在光洁的白领底下,却是打肿脸充胖子的遍体鳞伤。
后背心发凉了——没错,我过去是,现在也是!一个小人物,或者说是一个小动物,像个小老鼠,永远在黑暗的地洞里爬来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夹。
翻回到博客第一页,最下面一篇写于2006年9月19日,连标题带内容仅仅一句话——
“我发现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负着一个使命!”
看到这里我心里一动,怎么原本生活在平凡与苦闷中的我,突然又发现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赶紧往下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没错,就是他,兰陵王,这个神奇而伟大的男人,他把一个秘密留给了我,他是一切的起点,而我则将是一切的终点。我知道我的使命,我注定将是一个‘历史的终结者’!”
什么是“历史的终结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诺德。施瓦辛格,然后被迅即擦掉,最后剩下的是一个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个人的脸,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来的一篇写于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梦到他了。难以置信,他居然长得那么美!就和传说中的一样,有一双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着微微上扬的剑眉,挺得适中的鼻梁,乌黑的发丝散在耳际,皮肤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张脸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对着我露出浅浅的笑容,就连嘴唇也充满了光泽。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袍,腰际佩着一把长剑,在华丽的宫殿大厅里跳舞,让四周所有人都发出羡慕的赞叹。梦破之后,我发现自己还躺在这张小床上,便绝望地哭泣了。”
显然我梦到了兰陵王。可为什么醒来以后的半年里,从来没做过这个梦?而现在的梦里,只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来的博文更让人吃惊,2006年9月30日——
“凌晨,又一次梦到他了!我的兰陵王。这个俊美无比的男子,走出他华丽的宫殿,看上去就像即将出阁的女子,那么妩媚动人又那么英姿飒爽。然而,他却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装,那是著名的明光铠,两块护胸铁甲宛如镜子能照出人的容颜,远看却似妇人的双乳,就连盔甲都穿得那么令人销魂。他骑上一匹塞外的骏马,抓起数十斤重的铁枪,紧了紧马刺便奔向战场。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却纵马提枪冲向凶恶的敌军。他的马术卓越超群,很快来到万军之前,勇敢地面对敌军大将。而如恶煞一般的敌国大将军,看到闪亮的铁甲之下,却是一个阴柔美丽的男子,便轻蔑地大笑起来。兰陵王也报之以同样蔑视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面具戴在自己脸上,那是比地狱恶鬼更狰狞的面具,仿佛被巫师施下最毒的诅咒,让敌人吓得魂飞魄散。比面具更恐怖的是兰陵王自己,他毫无畏惧地举着铁枪,独自跃马冲入敌军阵中,一枪便刺穿敌国大将军的心脏,拔出佩剑取下首级。那些嘲笑过他的敌将们,一个个被他剁下了脑袋,几十万的敌人全都溃不成军,北齐大获全胜。兰陵王酣畅淋漓地杀光所有敌人,浑身沾满沸腾的鲜血,他的马颈上挂满人头,一个个睁着恐惧到极点的眼睛。没错,他已变成嗜血的杀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机器,一部杀人的机器,杀人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