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2/5页)
“你是怎么学会的?是偶然喜欢上的还是人家说服你的?”
“你妹妹教我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会了。艾伦太太过去每年总是花工夫教我喜欢这些花;可我是那天在弥尔逊街看到这些花时,才学会喜欢它们的;对于花我生来就不感兴趣。”
“可是现在你爱上了风信子。这样一来就更加好了。你又有了一个新的乐趣,让人快活的事物应该多多益善。而且,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喜欢花始终是件好事,因为那是个好办法,能让你走出屋子,能促使你比平时有更多的户外活动。尽管喜欢风信子或许还只是一种室内观赏情趣,然而,情趣一旦激发起来,又有谁能说到了一定时候,你就不会喜欢上玫瑰呢?”
“可是我不想要这样的爱好弄得我往屋外跑。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乐趣我已经满足了,而且假如碰上好天气,那我大部分时间都会在外面玩。妈妈常说我坐不住。”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你已经学会了喜欢风信子。学会喜欢东西,这个习惯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年轻小姐生性好学,那是一件大好事。我妹妹的指导方法合你的意吗?”
这时上将走进客厅,使凯瑟琳避免了要作出回答的尴尬,他笑眯眯地问候说明他心情很愉快,然而他关于早起是个好习惯的善意暗示,却并没有促使她镇静下来。
他们在餐桌前入座的时候,一套精致的早餐餐具吸引了凯瑟琳的注意;而且很巧,这套餐具还是上将自己看中的。他很高兴她赞同他的鉴赏力,并承认这套餐具简朴雅致,还认为应该鼓励使用本国的餐具;就他本人而言,虽不是个行家,但他认为用斯坦福德郡黏土制作的茶具沏出的茶,与用德累斯顿或塞佛尔[1]的茶具沏出的一样清香。不过这是一套老餐具,是两年前购置的。从那时候至今,产品已经有了很大改进;上一回他进城去就见过几种很漂亮的餐具,假若他并非完全没有虚荣心的话,或许当时就会订购一套新式的了。然而他相信,也许不久就会有选购一套新的机会,虽然不是为自己。凯瑟琳可能是餐桌上唯一不懂他话意的人。
刚吃过早餐亨利就告辞,到渥德斯顿去了,因为有公事要办,而且他要在那里逗留两三天。大家都到门厅来送他上马,然后重又回到早餐室,一进门凯瑟琳便走向窗口,希望再看上一眼他的背影。“你哥哥此行要经受很大的考验了,”上将对艾丽诺说。“渥德斯顿今天一定是阴沉沉的。”
“那儿是个美丽的地方吗?”凯瑟琳问道。
“你说呢,艾丽诺?说说你的意见,因为关于男人以及地方的漂亮与否,只有女人最了解女人的情趣。我觉得大多数不带偏见的人都会承认,它有许多优点。房子面朝东南坐落在漂亮的草地中间,还有一个很好的菜园,也朝着东南方向;园子的围墙是我大约十年前砌起来作为备用的,准备留给我儿子派用场的。这可是个世袭的牧师职位,莫兰小姐;因此,鉴于那里的产业主要是我自己所有,你可以放心,我留心着,保证那里的产业不会差。即使亨利的收入只有这一个来源,他的日子也不会不好过。或许看起来有些怪,我只有两个年纪较小的孩子,却认为有必要让他有一个职业;然而,无可否认,有时候我们都会希望他从一切事务中摆脱出来。不过,尽管我并不能改变你们年轻小姐们的想法,但我还是深信不疑,莫兰小姐,你父亲一定会同意我的想法,认为让每一个年轻小伙子都有一个固定工作是很可取的。报酬是无所谓的,它并不是目的,而工作才是至关重要的。你看,就连我的大儿子弗莱德里克也有他的职业,尽管他在本郡也许与任何一名非公职人员一样,将会继承一笔相当可观的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