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闲话(第2/3页)
其实,这也是大多数“荤话”的特征:含糊其词,一语双关,多用隐喻、象征、借代等修辞手法,让听者在似与不似之间自由想象。清人李渔在《答同席诸子》中云:“即不如离,近不如远,和盘托出,不若使人想象于无穷。”中国的民众虽然没有读过什么美学著作,在这方面倒是“无师自通”。他们深知,将性赤裸裸地说出,不但“有伤风化”,而且也未必真有“剧场效果”,还不如指桑说槐,借题发挥,让别人去心领神会。反正中国人在这方面特别敏感,只要稍有点拨,便会恍然大悟。鲁迅先生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究其所以,只怕十有八九是这类闲话培养出来的。
讲荤话无疑是一种性宣泄。一般地说,它总是能引起比较强烈的心理反应:先是紧张的期待(不知那家伙会说出什么鬼话来),然后是放声的大笑(心领神会,原来是那么回事)。于是,在这一张一弛之中,意识阀下积淀的心理能量便得到了释放,被压抑的性骚动也得到了宣泄和缓解。应该说,这也不算什么坏事。它至少能减少一些因性压抑而导致性错乱和性犯罪的可能性,多少给性饥渴者一点替代性的满足。所以,中国历来就有荤话,而历朝历代的当局,对于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荤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载于文字,印成书本,造成诲淫后果,也就一任民众即兴创作,口口相传。
事实上,禁止民间的荤话,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一方面,“礼不下庶人”,真正要紧的,是统治者家族血统的纯正、嫡庶的分明,庶人们并无多少权力和财产可继承,即便生了私生子,也没有什么大乱子;另方面,“天高皇帝远”,社会底层的事,老实说,当局想管也管不了,何况这本来就是小事。所以,尽管中国传统礼教历来强调“别夫妇”、“正人伦”、“设男女之大防”,但在民间,其实并不怎么太把男女关系当回事。男女之间的接触交往既非严格地“授受不亲”,打情骂俏、调戏说笑的事更是家常便饭。就连武松这样的英雄都会随便调笑妇人,和酒店的老板娘说风话,吃豆腐,则其余可想而知。
“风话”不是“疯话”,而是调情的话。“风”本有雌雄男女相诱之义,所谓“争风吃醋”的“风”即是。“吃豆腐”的说法更妙。豆腐白嫩,可以联想到女人的肉体;豆腐又是“素”的,暗指并无实际上的性关系,只是“嘴巴上快活”。要之,说风话,吃豆腐,都是“言行不一”,“动口不动手”的。既然只动口,不动手,当然仍是“君子”,既无伤大雅,也无碍大局。说的人既不怕被视为流氓,被说的人也不会觉得是受了欺侮,听的人当然也乐得在旁哄堂大笑,岂非大家都很开心?
因此,男女之间,如果关系很好,很随意,也很“干净”,说话就不会有什么“忌讳”,也就会由说荤话而至说风话。其实,这两者之间,原本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说给大家听的叫“荤话”,说给特定对象(主要指女性)叫“风话”罢了。
说风话的对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决不可以对未婚少女说。对未婚少女说风话,是极大的忌讳和罪孽。谁要是这样做了,不但少女本人会勃然变色,怒斥流氓,少女的父兄以及路见不平者,也会来兴师问罪,痛打色鬼。严重一点的,有时还会闹出人命案来。
对下列三种人说风话则是百无禁忌的:一是新娘子,二是老板娘,三是关系不亲不疏的已婚妇女。这里说的老板娘,主要指那些开茶馆、酒楼、饭铺、旅店,自己又抛头露面,出来接待客人的那种。她们做的,原本是迎来送往的生意,信奉的生意经,是“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相逢开门笑,过后不思量”。既然“全凭嘴一张”,自然少不了要由着客人们说几句风话,反正“过后不思量”,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反倒能“和气生财”,逗得客人高兴,多开销几两银子。如果这老板娘原本兼做皮肉生意,当然更不忌讳风话,反倒要借此多做一笔买卖。所以,不少的小老板,即便是做“规矩生意”的,也乐意让自己年轻貌美的老婆,当垆卖酒,以便吸引顾客、招揽生意、兜售买卖,或趁客人与老板娘挤眉弄眼时,往酒里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