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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无爱之婚(第2/3页)

那么,如果“男皆有室,女皆有家”,是不是就可以来谈爱情了呢?对不起,那就更不必了。男的都有了老婆,女的都有了老公,那还谈爱情干什么?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呗!爱情并不能当饭吃,结婚是为了过日子,这是个实实在在的事情。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要操心,件件要落实,哪里浪漫得起来?

的确,婚姻在中国,从来就是一件很现实的事。除家族有结缘和继统两大功利目的外,当事人则多半把它视为一种责任和一种义务。“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似乎是一件不需要讲道理的事。反正到了年龄,就该婚嫁。既然婚姻只是“社会义务”,而非“个人需求”,则男女双方当事人也就当然会采取一种“听天由命”或“服从分配”的态度,不会要求非有爱情这种纯属个人的东西不可了。

至于个人方面的要求,也不是没有,但也无关乎爱情。对于女方来说,嫁人的目的主要是“有口饭吃”,即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所以女方在择偶时,往往会更多地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实力,其次才是社会地位如学历、职称、官衔,以及身材相貌等关乎面子的问题。至于男方,讨老婆的目的在古代主要是生儿子,在现代则主要是性满足,所以对女方的身材相貌往往十分挑剔,至少也得“不影响市容”或“对得起观众”。

再就是“过日子”了。传统观念认为,孤男寡女,日子是不好过的。“男人无妻家无主,女人无夫房无梁。”一个男人,如果是“光棍”,就没有温暖和体贴,没有热饭热菜,没有干净衣裳。一个女人,如果是“寡女”,就没有靠山,没有顶梁柱,没有主心骨,就会受人欺负。只有男女结合,阴阳互补,才能过上“好日子”。因此,不少孤男寡女,在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也会胡乱找个人结了婚凑合着过。配偶再不如意,好歹也比“打单身”强。

显然,在这里,男女双方当事人也和父母、社会一样,几乎不约而同地共同排除了爱情这个最重要的因素。所以,无论古代或现代,也无论是“包办婚姻”或“自找对象”(其实往往是通过热心人的介绍而见面,大致满意谈妥条件就结婚),铸就的大多是“无爱的婚姻”。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也不过古代的包办婚姻,是“隔着布袋买猫”;当代的自找对象,是“看过样品订货”而已。

结婚既然是为了“过日子”,那么,只要日子过得好,甚或只要日子过得下去,这个婚姻就可以成立和维持下去,爱不爱没什么关系。有没有共同兴趣,共同语言,也没什么关系。礼法甚至规定:“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阃就是门限。男人的事业在门外,女人的事业在门内,男人的事不能告诉妻子,女人的事不能告诉丈夫,则夫妻之间能够说的话,大概只有“吃了没”和“睡觉不”这几句了。

语言是情感交流最主要的工具之一。夫妻之间,如果连话都没有什么可说的,那还有什么感情可言?所以,不少中国的旧式夫妻,其关系是连办公室里的同事都不如的。然而在传统礼教看来,却理所当然,而且应该受到表扬和鼓励,因为他们能做到“谨夫妇,正人伦”,“止乎礼义”,是合理的,也是正常的。相反,夫妻之间如果感情浓烈,则是不正常的,因为传统礼教从来没有规定过婚姻中要有爱情,也没有创造过这方面的条件,那么他们的感情又从何而来?岂但“来路不明”,而且“出格越轨”。因为他们之间居然有了“私情”。私情既然沾了一个“私”字,那就不仅是“不正常”,而且是“不正当”了。所以,便应受到批判,斥为“淫邪”;或应受到嘲笑,视为“丑事”;甚至应该告到皇帝那里去,让皇上给个不大不小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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