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江湖好汉(第4/4页)

可惜,儿女情这玩艺,寻常是短不了的。一旦粘上,便难免缠绵。于是,中国的英雄们,又只好“矫枉过正”,干脆割断儿女情,不去沾女人的边儿。

第二种观念是“好汉不好色,好色非好汉”。这是前一种观念顺理成章的结论。因为中国的英雄好汉们既然已下决心割断和告别儿女之情,那么,不割舍此情的,便不再是英雄,而只是狗熊和孬种。甚至,再进一步,还多半可能是流氓和歹徒。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英雄和别的什么事物一样,也要有自己的对立面,并因这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世上之所以有英雄好汉,是因为世上有坏蛋孬种。英雄好汉身上有的,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没有的;英雄好汉身上没有的,则又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有的。英雄好汉们既然“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则坏蛋孬种们必“十分好色”;英雄好汉们既然“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则坏蛋孬种们必“精于此道”。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些心中想着女人,能在女人面前充分展示男性的性特征和性魅力的人;那些有性欲,有性感,有性能力和性技巧的人;那些精于女色手段、房中技巧、性爱艺术的人,不是败类便是匪类,不是奸人便是小人,不是讼棍便是恶棍,不是文痞便是地痞,比如张文远、西门庆、裴如海之流。西门庆之流是流氓恶棍,这没有问题。西门庆之流死有余辜,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为什么偏是西门庆这样死有余辜的流氓恶棍,才具有性魅力而让女人烘动春心,才具有性能力而让女人大得快感呢?

这无疑牵涉到中国文化对性、爱情、婚姻、家庭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只能在以后慢慢细说。要说的只是,把性作为一种“专利”让给坏蛋孬种、流氓恶棍,其实不是一件好事。对于那些坏家伙来说,实在让他们“太占便宜”;对于好汉们而言,又未免“得不偿失”。因为依照辩证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只有当对方存在时,自身才存在。世界上如果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男人了。所以,心中没有男人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心中没有女人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好汉们为了当英雄,结果却丢掉了(或部分地丢掉了)男人的身份,是合算呢,还是不合算呢?甚至连带中国的女人,也只好自认倒霉,死了那份爱慕英雄之心。中国的女人既然无英雄可爱,那么没奈何,便只好去爱“病人”、“蠢人”或所谓“老实人”,比如呆头呆脑的董永、傻里傻气的许仙和多愁多病的张生,——如果她们不想委身于西门庆之流的话。

这可真是悲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