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翻“统一思维”:妄图全世界和自己保持高度统一(第2/2页)
别和世界过不去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女士2000年花了600元从电器超市买了一个热水器,打不着火。事隔6年,她提出了申诉,经工商、消委会协调,超市同意送一台新热水器,并赔偿200元。但她不接受,从此走上了诉讼之路。她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赔偿80万,依据是精神损失与通讯、交通、误工等。由于事隔6年,过了保质期,她的诉讼请求自然得不到支持,于是告有关部门渎职,告经销商、工商局、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法院……诉17个部门、30多人渎职。她至今没有结婚,也没有工作,她说是为了捍卫正义消除隐患。我很想与她谈谈,将自己全部精力投入这个案件是否值得。有何必要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寄托在这个案件上?与整个社会过不去,能够达到改变社会的目的吗?当然,笔者对其维权意识表示赞赏。
从网上看到不少人对社会十分抱怨,对看不惯的人与事进行谩骂、攻击。我理解他们的心情,对社会的种种不公十分不满。但是渲泄缺乏理性的消极情绪,并不有利于社会进步,对自己也没好处。无论过去、现在与将来,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社会都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当然,我们要为完美而努力,不断推动社会进步。但是,社会进步是一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下子改变,作为个人还是要积极面对,让自己活好,与自己、他人、社会、世界和平共处,这才是和你息息相关的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