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门(第4/6页)
至此,我认为应该声明:之所以选择这家米隆加舞厅,是因为妖怪,是因为其他任何一家舞厅都不会同时出现这么多妖怪。他们于夜间十一点露面,一人独行或两人结伴,不慌不忙、信心十足地从城市无法确知的地区赶来。女人们混血,个子矮小。男人们像爪哇人或莫科维人,身子紧紧地裹在格子西装或黑色西装里,头发硬邦邦的,梳起来费劲,发蜡在蓝光和粉色光的照射下亮晶晶的。女人们梳着高高的发髻,越发显得矮小。发型难度高,不易散,打理完一定既骄傲又疲惫。男人们倒乐意披散着头发,中间高,刘海长,女里女气,和头发下面那张粗野的脸、随时候命等待时机的挑衅表情、硬身板细腰肢完全搭不上。他们互相能认出对方,默默无言,惺惺相惜。那是他们的舞厅,他们的聚会,属于他们的五彩夜晚。(可以做张卡片: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白天靠什么职业掩饰,究竟是何种奴性心理作祟,叫他们各自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来就是为了这个。妖怪们手脚互相缠绕,一曲接一曲,无言地缓缓转圈,许多人闭着眼,终于享受到平等和完美。舞曲间歇,他们又缓过神来,在桌旁高谈阔论,自吹自擂。女人们尖声说话,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男人们则越发凶悍,我亲眼目睹一个巴掌飞过去,把一位喝着茴芹酒、白衣、斜眼的中国女人脸扇歪,一半头发扇乱。还有那味道,妖怪们的皮肤上那股湿滑石粉和烂水果的味道是辨识他们的标志。也许是洗得仓促,洗脸洗胳肢窝用的是湿湿的破毛巾。更要命的是,各种护肤品,睫毛膏,所有女人在脸上抹的粉,一层苍白色的痂掩盖着背后半透明的黑皮肤。粉也会氧化,黑人姑娘们从脸上洗去的是紧绷的玉米色。她们甚至学习金发姑娘的表情,穿她们爱穿的绿衣服,对自身的脱胎换骨确信无疑,对坚持原肤色的人不屑一顾。我斜着眼看马洛,研究他那张无黑人血统、无外省血统、典型意大利面庞、布宜诺斯艾利斯城郊居民的脸究竟有何不同。我突然想到:塞丽娜和妖怪们更亲近,亲近程度远甚于对马洛和我。我想,卡西迪斯选中她,是想取悦当时为数不多敢去舞厅的混血客人。塞丽娜做舞女时,我没去过卡西迪斯的舞厅。后来有个晚上我去了(想认出她被马洛带走前的工作场所),看到的都是白人舞女,皮肤白一点或黑一点,不过都是白人。
“我想跳支探戈。”马洛带着抱怨的口吻说道。第四杯啤酒下肚,他有些醉了。我在想塞丽娜,她在这儿会多么得如鱼得水。她的心在这儿,从来没被马洛带走过。安妮塔·罗萨诺从歌台上对观众挥手致意,掌声如潮。她高身价时我在新奇舞厅听过她唱歌,现在的她又老又瘦,好在还有一副唱探戈的好嗓子,听起来更有味道。她原本走的就是颓废路线,抨击谩骂的歌词需要更脏更哑的嗓音去衬托。塞丽娜喝完酒也是这副嗓音,我突然意识到圣塔菲舞厅和塞丽娜心意相通,她无处不在,几乎叫人无法忍受。
和马洛走是个错误。她爱他,所以她忍了。他将她带出卡西迪斯的泥沼,远离鱼龙混杂,远离客人动手动脚和粗重呼吸的间歇她喝下的那一杯杯甜水。可是,如果塞丽娜不必在舞厅以工作谋生,她是愿意留下的。她的胯,她的唇道出了真相,她为探戈而生,从头到脚散发着玩乐的天性。所以,马洛必须带她去跳舞。我见过她一踏进舞厅,一呼吸到炽热的空气,一听到手风琴的旋律,顿时像换了个人。如今,一头扎进圣塔菲舞厅,我在想塞丽娜的伟大,她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跟马洛过上好几年买菜做饭、庭院喝茶的日子。她放弃了最爱的米隆加,放弃了最爱的茴芹酒,放弃了最爱的土生白人华尔兹,仿佛故意惩罚自己,为了马洛,为了马洛式的生活,只是偶尔要求他带自己出门跳个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