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热疑案[66]《莫格街凶杀案》续篇(第3/20页)
我朋友把那番恭维悉数奉还,但是欣然接受了那个提议,尽管那提议所答应的好处完全是靠不住的。协议一经达成,局长马上开始滔滔不绝地阐释他自己的见解,并插人大段大段的他对我们尚未获得的证据的评论。他口若悬河地讲了许多,而且当然是讲得博大精深,尽管其间我曾冒昧地偶然暗示过天色已晚的问题。迪潘一直稳稳地坐在他习惯坐的那张扶手椅上,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整个会谈期间他始终戴着眼镜。我偶尔朝那两块绿镜片下瞥了一眼,这一眼已足以使我相信,由于他一言不发,那位局长告辞之前那漫长的七八个小时丝毫没影响他的酣睡。
第二天上午我去警察局取了一份案情证词的正式记录,又到各家报馆把刊载有这桩惨案消息的各种报纸一张不少地搜集了一份。经过一番去伪存真,报道的概况大致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日)上午9点钟左右,玛丽·罗热离开了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处。临走前她只告诉过一位名叫雅克·圣厄斯塔什[73]的先生,说她要去德罗梅街她姑妈家待一天。德罗梅街是一条又短又窄但人口稠密的街道,离塞纳河不远,从罗热太太的膳宿公寓到那儿,抄最近的路大约要走两英里。圣厄斯塔什是玛丽认可的求婚者,就寄宿在罗热太太的膳宿公寓。他本该在黄昏时分去接他的未婚妻并陪她回家。但午后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他心想她准会留在她姑妈家过夜(因为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她也在外过夜),所以他认为没有必要去履行诺言。罗热太太是个年逾古稀且体弱多病的老人,那天天黑时有人听见她表露这样的担心“恐怕她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不过这句话在当时并没有引人注意。
到星期一方知道那姑娘不曾去过德罗梅街。直到那一天过去尚无她的音信,人们才开始分头到城里城外几个地方去寻找。然而,到她失踪后的第4天,人们仍未打听到任何关于她的下落。就在那一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叫博韦[74]的先生和他一个朋友到圣安德鲁街对岸的鲁尔门一带打听玛丽的下落,听说塞纳河上的渔夫刚从河中捞起一具漂浮的尸体。博韦见到尸体后犹豫了一阵,然后才确认是香料店那位女郎。他朋友倒是一眼就认出了死者。
死者面部充血。一些发黑的血浆从嘴角溢出。嘴里未见一般溺死者通常都有的白沫。细胞组织尚未变色。喉部有瘀伤和手指掐过的痕迹。双臂弯曲至胸前,已经僵硬。右手掌紧握,左手掌半开。左腕有两道环形擦伤,显然是两根绳子或一根绳绕两圈捆绑所致。右腕部分及整个背部也有严重擦伤,但双肩擦伤最为严重。渔民将尸体拖上岸时曾使用过绳子,但那些擦伤不是由此造成。死者颈部肌肉肿胀,可并无创伤或殴打所致的瘀伤。脖子上发现一根系得很紧的饰带,紧得深陷进肉里不易被看见,只是在左耳下方留了一个结。单是这根饰带就足以致命。验尸报告确认死者死亡前有过性行为。报告说她曾遭受野蛮的轮奸。尸体发现时的状态不难被其朋友辨认。
死者的衣服破碎凌乱。从套裙裾边一直到腰部被撕成一条宽约1英尺的长带,长带未被撕离套裙,而是顺着腰间绕了3圈,在背后系成了一个结。紧贴套裙下边的是一件细布衬裙,一块宽约18英寸的布带从这件衬裙上被整幅撕下,撕得很匀称而且撕得很小心。这条宽布带被发现松松地缠在死者脖子上,并打了一个死结。在这条布带和那根饰带上边还系着两端连着一顶无檐女帽的帽带。帽带的结不是女人通常系的那种,而是一个活结或称水手结。
尸体被认出后未按常规送到陈尸所(这一做法被认为多余),而是在离打捞地点不远的地方匆匆埋掉了。由于博韦先生的多方奔走,这一事件被尽可能地掩盖起来,在好几天内都不为公众所知。然而,一家周报[75]终于披露了这桩凶杀,结果尸体被掘出重新检验,但除了上面所记录的,再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过这次将死者的衣服送给她母亲和朋友们辨认过,大家一致确认那些衣服都是那姑娘离家时所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