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第2/4页)
馆职名存
国朝馆阁之选,皆天下英俊,然必试而后命。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其高者,曰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直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次曰集贤、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此取之,非经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诰者。官至员外郎则任子,中外皆称为学士。及元丰官制行,凡带职者,皆迁一官而罢之,而置秘书省官,大抵与职事官等,反为留滞。政和以后,增修撰直阁贴职为九等,于是材能治办之吏、贵游乳臭之子,车载斗量,其名益轻。南渡以来,初除校书正字,往往召试,虽曰馆职不轻畀,然其迁叙,反不若寺监之径捷。至推排为郎,即失其故步,混然无别矣。
南宫适
南宫适问羿、奡不得其死,禹、稷有天下,言力可贱而德可贵。其义已尽,无所可答,故夫子俟其出而叹其为君子,奖其尚德,至于再言之,圣人之意斯可见矣。然明道先生云:“以禹、稷比孔子,故不答。”范淳父以为禹、稷有天下,故夫子不敢答,弗敢当也。杨龟山云:“禹、稷之有天下,不止于躬稼而已,孔子未尽然其言,故不答。然而不正之者,不责备于其言,以沮其尚德之志也,与所谓‘雍之言然’则异矣。”予窃谓南宫之问,初无以禹、稷比孔子之意,不知二先生何为有是言?若龟山之语,浅之已甚!独谢显道云:“南宫适知以躬行为是,是以谓之君子。知言之要,非尚德者不能,在当时发问间,必有目击而道存,首肯之意,非直不答也。”其说最为切当。
吴王殿
汉高祖五年,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吴芮为长沙王。十二年,以三郡封吴王濞,而豫章亦在其中。又赵佗先有南海,后击桂林、象郡。则芮所有,但长沙一郡耳。按芮本为秦番阳令,故曰番君。项羽已封为衡山王,都邾。邾,今之黄州也。复侵夺其地。故高祖徙之长沙而都临湘,一年薨,则其去番也久矣。今吾邦犹指郡正厅为吴王殿,以谓芮为王时所居。牛僧孺《玄怪录》载,唐元和中,饶州刺史齐推女,因止州宅诞育,为神人击死,后有仙官治其事,云:“是西汉鄱阳王吴芮,今刺史宅,是芮昔时所居。”皆非也。
王卫尉
汉高祖怒萧何,谓王卫尉曰:“李斯相秦皇帝,有善归主,有恶自予,今相国请吾苑以自媚于民,故系治之。”卫尉曰:“秦以不闻其过亡天下,李斯之分过,又何足法哉!”唐太宗疑三品以上轻魏王,责之曰:“我见隋家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踬顿,我自不许儿子纵横耳。”魏郑公曰:“隋高祖不知礼义,宠纵诸子,使行非礼,寻皆罪黜,不可以为法,亦何足道!”观高祖、太宗一时失言,二臣能用其所言随即规正,语意既直,于激切中有婉顺体,可谓得谏争之大义。虽微二帝,其孰不降心以听乎!
前代为监
人臣引古规戒,当近取前代,则事势相接,言之者有证,听之者足以监。《诗》曰:“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周书》曰:“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又曰:“我不可不监于有殷。”又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周公作《无逸》,称商三宗。汉祖命群臣言吾所以有天下,项氏所以失天下,命陆贾著秦所以失天下。张释之为文帝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汉所以兴。贾山借秦为喻。贾谊请人主引商、周、秦事而观之。魏郑公上书于太宗云:“方隋之未乱,自谓必无乱;方隋之未亡,自谓必无亡。臣愿当今动静以隋为监。”马周云:“炀帝笑齐,魏之失国,今之视炀帝,亦犹炀帝之视齐,魏也。”张玄素谏太宗治洛阳宫曰:“乾阳毕功,隋人解体,恐陛下之过,甚于炀帝。若此役不息,同归于乱耳!”考《诗》、《书》反载及汉、唐诸名臣之论,有国者之龟镜也,议论之臣,宜以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