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76章 选曲清单(第2/3页)

如果为杰森·马耶兹选择了贾斯汀·比伯的“宝贝(Baby)”,那势必就是一场灾难;又或者是给诺拉·琼斯选择魔力红(Maroon-5)的“像贾格般舞动(Moves Like Jagger)”,专辑的成绩估计会惨不忍睹。

由此可见选曲的重要性了。

如果是不能创作的歌手,那么制作人就需要从发行公司庞大的原创曲库里进行挑选,此时,人脉广阔、背景深厚的制作人就将会占据上风,因为他们拥有难以比拟的丰富资源。所以,比起能力出众的制作人,人脉优势强大的制作人永远是更为吃香的。

但针对那些自己能够创作的歌手,制作人就需要对艺人目前创作的曲目进行评估,选出那些具有商业潜质的优秀歌曲。又或者是符合歌手定位、专辑风格的曲子。

当然,如果自创曲目的风格或者质量没有能够达到专辑的要求,制作人就需要重新回到另一条道路上,与发行公司联系。不是所有原创型歌手,都可以用自己的创作把整张专辑填满的;也不是所有制作人都会给予原创型歌手最大的自由,放任他们为所欲为,制作一张个性鲜明却没有市场价值的实验专辑。

在确定即将制作专辑之后,蓝礼整理了一份自创曲目清单,交给了乔治。

对于制作一张专辑来说,二十七首自创曲目,如此数量并不算多,为了制作出一张拥有十首曲目的专辑,制作人的筛选曲目往往都是超过五十首,乃至上百首的;但出人意料的是,乔治却陷入了选择困难症之中——因为每首歌都精彩绝伦!

即使乔治做好了心理准备,浏览着二十七首曲目的时候,还是越来越心惊。

歌词和旋律之间透露出来的成熟和睿智,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二十一岁年轻人所撰写的,那一份岁月沉淀下来的历练和时光打磨过后的沧桑,将旋律的美妙发挥得淋漓尽致,更重要的是,蕴含其中的天赋,更是让人拍案叫绝。

乔治始终坚信着,蓝礼应该是一名歌手,天生属于舞台的歌手。

至于演员?那简直就是荒废天赋的不务正业!真正翻阅了二十七首曲目之后,乔治才明白,自己到底遇到了一个什么天才,不敢想象,这样一位天赋出众的歌手,居然在为了演员梦想孜孜不倦地打拼,真是……荒谬至极。

二十七首曲目,至少有十八首,乔治都无比喜爱,完全具备录制专辑的水准,而且还是顶级水准;但问题就在于,一张专辑的曲目超过十首的话,其实艺人是吃亏的。

具体原因与唱片公司、发行公司的版税计算有关,解释起来十分复杂,即使是内行人也云里雾里,但简单总结就是,以艺人自创曲目制作完成的专辑,唱片公司需要支付两份版税,一份是给艺人的版税,一份则是每首歌的每次销售时必须支付的专辑版税。

问题就出在专辑版税上,因为这一份版税是一首一首缴纳的,曲目越多,版税自然就越多。这对唱片公司和发行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划算的交易,所以他们要求艺人签署一条协议:唱片公司只支付十首歌的专辑版税,超过的部分,则由艺人自己缴纳。

所以,原创歌手的专辑曲目一般都控制在十首之内。

更何况,制作一张拥有十八首曲目的专辑,这几乎就等于是两张专辑了,成本上升,销售标价自然也要上升,这不仅不会提高销量,反而会因为太过昂贵,让普通大众望而却步,继而影响销量。结果就是,花费了更多钱来制作专辑,收入却变少了,这就是吃力不讨好的典范。

换而言之,制作一张超过十首歌的专辑,艺人也好,唱片公司也好,发行公司也好,都在吃亏。如此亏本的买卖,自然没有人愿意做。

这也意味着,乔治必须有所取舍,即使是从十八首之中挑选出十首来,也必须舍弃八首,这就是一种残酷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