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犯罪个性剖绘讲座(第2/9页)
“是动机!”前排,轻细而柔软的声音再次响起,“无论是抢劫杀人、报复杀人还是情杀,都有鲜明的动机,而变态杀人缺乏明确动机。”
又是那双美丽的眼睛,仿佛在无数黯淡的星辰中,放出了耀眼的光芒。
林香茗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两颗忽闪忽闪的星星。
“这位同学回答得很对。传统犯罪往往动机明确,为了报仇,为了劫财等等。案件发生后,只要准确地寻找到犯罪动机,就能顺藤摸瓜,锁定凶手。”林香茗说,“而变态杀手则不一样了,他们往往没有明确的动机,犯罪手法也似乎毫无逻辑可言。这就导致那些习惯于应对传统犯罪的警察,面对变态杀人案件时往往一筹莫展。黄勇是因为心理状态不稳定,放走了几乎被折磨至死的受害人张亮,才暴露出来;而杨新海的被捕,则是沧州市新华分局的刑警发现他没有身份证,且形迹可疑,带回局里进一步讯问才查出真相。可以说,这两件案子的最终破案在一定程度上是靠‘运气’。
“那么,是不是说刑侦人员在变态杀手的暴行面前,注定无计可施,只能甘拜下风了呢?”林香茗把那略微含着些忧郁的目光在听众席中扫了一遍,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七个字——
“行为反映出个性”。
接着,林香茗指着这七个字说:“看起来很玄虚的一句话,其实说来非常简单。一个害羞的人,说话会不自觉地揪动衣角;一个邋遢的人,尽管穿上新衣服,也常常会忘记系文明扣;干洗店的工人,看看送来衣服的肩膀上有没有头皮屑,就能准确地判断客人的生活是整洁,还是邋遢……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或者因为习惯养成,逼迫我们以一种特定方式去做某些事。变态杀手也一样,他也许能掩盖犯罪动机,但是他不能掩饰自己的行为方式。只要分析犯罪现场中透露的行为线索,就能够找出代表犯人个性的因素,从而过滤嫌疑人犯,缩小侦查范围从而提高破案率。
“犯罪与打击犯罪,犹如两台齿轮相连的永动机,只要犯罪这台机器不停止转动,打击犯罪的国家机器就必须比前者更高速、更有效地运转下去。”林香茗说,“从1978年开始,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组开始了简称NCVCA的‘理解疯狂犯罪者行动’,以我的老师John Douglas为首的小组成员,对被判刑入狱的36位变态杀人狂徒展开大规模访谈工作,从而更加了解这些变态杀手的人格形成、思考模式与行为特征,并终于在变态杀人案件的侦破中收获成效。”
林香茗讲述了犯罪个性剖绘历史上的经典案例——法兰馨·艾芙森(Francine Elveson)案件。
法兰馨·艾芙森是个26岁的老师,白种人,在纽约布隆克斯(Bronx)的一家看护中心教导残障儿童。她身高不到一米五,患有轻微的脊柱侧弯,个性害羞,不喜欢交际,和双亲一起住在公寓。
1979年10月的一天,法兰馨在早晨6点半出门去上班。8点半,一个少年在楼梯上拣到了她的皮夹。下午3点左右,她的家人接到看护中心打来的电话,说她今天没有来上班。经过寻找,在她所居住的公寓顶楼,发现了一幕极其恐怖的景象:
法兰馨全身赤裸,已经断气,死亡原因是遭到重击后勒毙,其力量之猛,把她的下颚、鼻子和脸颊都打碎了,牙齿也被打掉。她的手腕和脚踝被用自己的皮带和丝袜绑起来。她的乳头被割下,放在胸上。内裤也被脱下,套在头上,罩住了脸。在她的大腿和膝盖有咬痕。她的阳伞和笔被插进阴道,梳子则放在阴毛上,耳环以对称方式被放在头部两侧的地上。在她的大腿上,凶手用插入阴道的那支笔写着“你没法阻止我”!而在她的腹部,写着“F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