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第11/13页)
然而,这一番话,却把谈宗熠即将迸发出的情绪又通通按了回去。她说的对,他不是Able,他不是。
“你信不信,都是你自己的事,纪小姐,不要因为你的私事打扰到别人的生活,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质。”他面无表情地说。
谈宗熠感到那一把插进他心口的刀,此刻又深了一些,疼得整个人都麻木了,他不过是凭着一点毅力说出这些话。
他的冷漠终于让纪念崩溃,她忍耐压抑到了极点,此时,再也受不了了。
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伸手去摸他的脸,他一时不防,让她的手覆盖在他的脸上,潮湿的、温热的触感,令他像被电击似的,一阵战栗,他反应过来忙要避开,然而脚的跨度太大,整个人都朝身后的台灯撞了去。
纪念不肯退让,硬着将他逼到墙壁前,她握着拳,像只绝望的小兽,有几分龇牙咧嘴的恨意。
“你以为换个名字就能把Able否认掉吗?没出息,胆小鬼,你越是装作不认识我,就越代表心虚,连被我碰一下都能吓成这个样子。你真想要和我断绝关系,就大大方方说你要分手,说你不爱我了,让我滚,这样算什么?还是说你怕我缠着你,不肯和你分手?是,我爱你,很爱很爱,可是,我也说过,只要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你随时可以离开,我绝对不会缠着你不放。可你不能骗我,尤其是以这样的方式,说分手,现在就说,只要你说了,我就走!”
那股凌厉的气,说到最后都泄了,变成悲愤、难过,她扯着嗓子喊出这一段话,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什么,她没有哭,以前哭得太多了,此刻反而哭不出来了,只觉得难受,像一团火在胸口烧着,连她都快要被烧没了。
纪念就是这样,看似瘦弱、文静,其实骨子里却拗得很,真正狠起来,说出的话就像一把把匕首,毫不留情地刺向你。谈宗熠此时成了被她刺的人,这样也好,刺向他,总比刺着她自己要好。
他用力抽出自己的手,看都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就要走,纪念看着他的背影,她再次伸手拉住他。
“脱衣服。”她红着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他,一字一句道,“把衣服脱下。”
林喜儿疑惑地看着她。
谈宗熠的身体不由自主僵了僵,片刻后,回头看她:“你疯了?”
“你敢不敢把衣服脱了?”她盯着他,拽着他衣服的手,骨节泛出青白的颜色。
“Able左胸有一道疤,是曾经为救我受的伤,你说你不是他,你把衣服脱了给我看。”她坚持,这一次,她一定要一切水落石出。
林喜儿也抬眼看向他,她听纪念提过,他们曾在伦敦的一间餐厅遇过暴乱,歹徒见人就砍,Able为救她受伤。
谈宗熠低着头,一束光从斜上方落下来,他的脸被照得仿若透明,谁也看不清此时他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表情。
林喜儿跟着紧张起来,突然间,一切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他缓缓抬起手臂,一粒粒解开衬衫的扣子。
房间里,静得只剩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谈宗熠解开衣扣,露出他赤裸的胸膛,古铜色的肌肤,皮肤表面光滑平整。
纪念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她喉咙里发出的呜咽声,在寂静的房间里,仿佛刺在每个人的神经上,她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她静静地看着他胸前裸露的、光洁的肌肤。
许久后,她原本拽着谈宗熠衣服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再接着,她整个人都靠墙蹲了下来,蜷缩成一团,像失去了所有力气。
林喜儿走到她身边,陪着她蹲下来。
艾米莉·狄金森曾说,希望是长有羽毛的生灵,它笨拙,脆弱,叫人难堪,但它的确存在。
而现在,纪念的希望没有了。对于她来说,一切都结束了。这个人不是Able,不是纪念死灰复燃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