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知毁灭纪事(第6/12页)

然而,伦勃朗这个名字却是第一个被冠以“写实主义”(Realism)之称的艺术家。瓦特(见前引文)如此写道:

“Réalisme”于1835年,首次以美学名词的姿态出现,用以显示伦勃朗的绘画中“人类的真相”(Véritéhumaine)的特质,以有别于新古典画派(Neoclassical painting)的“诗化的理想”(Idéalité Poétique)。

向哲学界借用一个词汇是危险的事,因为借用它的人未必了解或重视它原来的意义,而了解且重视它原义的人又无法向借用它的人说清楚。写实主义便是如此。

和伦勃朗属于同一时代的笛卡儿(可以从前引的有关心脏的描写文字见其一斑),建立起一种肯定知识存在、坚持知识对象(物体、世界)有一套独立于认知它的心灵之外的实在性。笛卡儿以及英国的经验论者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如是被视为哲学上的实在论(Realism)的鼻祖。固然,哲学上的实在论与艺术乃至于文学上的写实主义是同一个词,可是,19世纪的批评家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为它添加了“再现(representation)外在的现实世界”以有别于新古典画派“以今世之皮相写古典之神髓”的解释。从而,非但伦勃朗个人的作品被“人类的真相”一语所缩减,即使连“再现外在的现实世界”这个纲领也遇到了困难:艺术家(画家和作家)怎么可能一方面使用写实的手法从事创作,一方面又不把现象界的一切当作是“真实”本身呢?易言之,写实主义者焉能一方面只纤毫毕露地“再现外在的现实世界”,一方面又宣称其作品掌握了现象背后无象可现的那个“实在性”,乃至宣称它掌握了真实的全部呢?反过来说,倘若写实主义者承认其作品仅足勾勒“外在的现实世界”,他又如何可以寄身于容有实在论之义的写实主义旗下呢?这个悖论的根柢在于:“真实”的意义在不断扩大和分裂之中。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早在伦勃朗那里(洛克出生于《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完成的那一年),艺术家笔下的真实就已经不是纤毫毕露而已,不是肖形酷似而已,不是比例完称而已,不是光影逼真而已。那时的艺术家已经于“再现外在的现实世界”之外,注入了和其技法相悖逆的思索——在解剖台上切开了的尸体之不被凝视;一种模棱,一项注定将被“再现外在的现实世界”所眩惑、淹没而归于遗忘的“发明”:幽默。

写实主义的预知暴力

果若有一个全知大能的上帝存在,则使徒约翰的恫吓绝非空言,《启示录》中再怪异奇幻的意象也都将成为真的一部分;“预言”、“预知”也不会因其尚未发生而予人以迷信、谣诼、狂谵、呓语之类的联想。因为在上帝手中时间是可以超越的,存有在上帝手中也是可以改变的。“尚未发生”非但不等于“不会发生”,而且(既然上帝或上帝所假口的先知已经说了)意味着“一定发生”。即使对于宗教改革发生之后17到19世纪的新教徒而言,“未来”都是如此确凿不移的,哈米吉多顿大决战和天、地、海洋的消失也都是确凿不移的,“圣城,就是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上降下来,像打扮好了的新娘来迎接她的丈夫”(《启示录》第二十一章第二节)也都是确凿不移的。

然而,对于一个不信神、不寄望得救且勉强保存理智的人来说,使徒约翰的警告又是什么呢?它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着呢?更抽象一点来看,《启示录》(甚或但丁的三界旅游札记)到底如何成为一种“知识的可能”呢?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可能有两个答案:

一、它或许存在于我所能知的时间/空间之外。

二、它存在于书写者的想像力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