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在摇摆(第2/3页)
被切割过、挑选过、筛滤过的“人生的摹仿”怎么可能“完整”呢?亚里斯多德给了我们一个近乎语言游戏的答案,他表示:在戏剧里,只要所摹仿的行为有一个开头,有一个中腰,有一个结尾,它就构成了整体。所谓开头,就是“没有事物发生于其前,而必有事物自然地发生于其后”。所谓中腰,就是“跟随于某事之后,同时又在另一事之前”。所谓结尾,就是“必有事物发生于其前,而必无事物发生于其后”。
看似首尾连腰一应俱全的图式类比包庇了亚里斯多德的完整论——一则改变了对“完整”这个概念的要求,使作品看似“完整”的谎言于是诞生。从公元前335年左右起,亚里斯多德的《诗学》里关于情节的规范就像日后福斯特的“国王与王后”一样,便宜行事地提供了叙事艺术的美学方针。然而,有哪一部作品的内容果真可以被切猪肉一般手起刀落地割成头、腰、尾三部位呢?有哪一块被切出来的部位又的确在皮毛骨肉各方面都不属于另一部位呢?真正值得疑虑的问题还在后面:为了显示作品本身之“完整”而规范出来的因果律凭什么成为情节的根本特征呢?如果“国王死了”,“然后王后在花园里散步”,可不可以不被解释成“王后因为思念国王而在花园里散步”?可不可以不被解释成“王后因为感受到解脱而在花园里散步”?可不可以不被解释成……“王后只是在花园里散步”,可不可以?
打造另一种计时器
认为这个宇宙无远弗届且无孔不入地遍布着理性的亚里斯多德不能容忍这样的散步。因为它似乎不是“国王死了”的因或果。亚里斯多德也无法容忍戏剧里那些不能声援其他事件的插曲。我们可以谅解他,因为观赏戏剧的人没有义务伺候一个随心所欲又无事可说的剧作家,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同意:倘若小说家为了多骗取几文稿酬,的确也有可能“不知伊于胡底地任性书写”,浪费了读者宝贵的时间和视力。那么,经过切割、挑选、筛滤的人生似乎宜于向“合宜的长度”此一作品要求屈服。相信亚里斯多德“有头有尾有中腰”那样作“事件安排”的情节论的人于是感受到安全。从较粗浅的层次看:服膺因果律的前提是“承认作品中的各个事件可以被抽象化地转换成逻辑关系”,这样的话,我们不会观赏或阅读到“不可靠的叙述”。从较复杂且微妙的层次看:情节借由内在因果律的裁夺而规避掉它无法与时间作等速再现的角力,叙事艺术开始有它自己的时间,打造符合于作品自身的计时器,拥有了丈量万物的新尺度。(至于人类,则从来没有在那样的时间里活过,哪怕只是一微秒。)透过“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的裁夺所打造出来的计时器在短短的几幕、薄薄的数百页中演练出来的“人生”——无论它是悲剧或写实主义小说,不只是“摹仿的人生”,也是被这“另一种计时器”压缩、凝陷、扭曲、变形的人生,它供人窥阅、映照、对比、参考。无论观众和读者产生怜悯、恐惧而得到清涤抑或随之俯仰歌哭而无以自拔,在最后的一刻,作品受众的安全感必然闪烁在其意识底层,因为叙事艺术中的角色(即便在那样精雕细琢的计时器的安排之下)终归封闭于一个结尾——无论是“结婚”或“死亡”;亚里斯多德说过“必无事物发生于其后”,而观众和读者的未来还开放在宇宙之间。他在他的时间里,如此安全。
安全令福斯特不耐
尽管福斯特继承也挥霍了亚里斯多德因果律的遗产,可是,正值壮年的他与方兴未艾的“现代”是如此切近,他终究迟疑了。“几乎所有的小说结局都十分柔弱无力。原因是此时必须由情节出来收拾残局。”福斯特这样写道,“这是必要的吗?为什么小说家不能在他觉得无头绪或厌烦的时候就收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