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3/3页)

它们虽然有些疑惑,但并未奇怪,在它们看来,锦瑟就是适合这种噬其骨,饮其血的爱情。

锦瑟也不耐烦解释,闲着没事干就吸过那群鬼来胖揍一顿,弄的那群鬼越发神经错乱,成日叨叨个没完。

日子又过了一千年,锦瑟终于开始放下仇恨,认真琢磨出去的法子,她苦心孤诣琢磨了一万年,也没琢磨出法子,到最后甚至忘了自己死乞白赖琢磨这玩意儿干嘛……

两万年过去,锦瑟已经记不清沈甫亭的模样了,只记得他们之间的血海深仇。

她是个图新鲜又爱找乐子的妖怪,便是连恨都没耐性长久,乱葬岗的鬼魂越来越会捣腾,乱葬岗每抬过来一个将死之人,它们都会去将人家祖宗十八代挖一遍,那个中的故事可就多了,光是家族情史就可以絮叨好一阵子,生生吸去她不少注意力。

到了三万年,锦瑟已经习惯了墓里头的生活,整日里睡觉,没事便缝补缝补自己的衣裳。

沈甫亭的名字已经很模糊遥远了,她脑中里全都是故事,听的多了,便开始混淆了主角儿名字。

日复一日,记忆越来越模糊。

到了四万年,她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为何会在这里,只隐约记得一个畜生,叫什么来着,她给忘了,只记得让她恨的牙痒。

那些鬼魂都说,那畜生是个话本里的艳情角儿,风流浪荡的很,是个惯爱采阳补阴的下流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