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意志的较量《审判》文本分析之二(第5/23页)
寻找法庭所在地时他差不多是在随便乱走。但他又不是随便乱走,他遵循的是内心的呼唤。他的行为是内部辩论的结果,辩论让他选中了偶然性,这个偶然就是他自由生活中的必然。他盲目地,却又有几分清晰似地登上了楼梯。这时他的日常自我开始用判断力折磨他,不断地让他产生怀疑和懊悔,最后使他恼怒起来,决心不再依赖任何人的指点,独立冒险。出自本能的爆发力一占上风,法庭就找到了。这个过程中,日常判断也不是毫无作用,它的作用就是以逻辑推理的折磨来激怒K,因为爆发是同逻辑纠缠和对抗的结果。自由的选择来自K的不自由的双重性格。获得了自由的K仍然不自由,所以女人告诉他法庭到了,他还是意识不到,意识得到的只是限制与桎梏。但他毕竟作了一次自由的选择。
接着他就要进行更大的发挥了,那是典型的为自由而战。魔鬼被从心底释放出来大闹法庭,目的却是为了让他自己当众出丑,让他动摇自己生存的根基,让他成为既不是油漆匠也不是银行襄理的、不伦不类的自由人。他越是跳得高,越发现真相的凄惨,以及自身处境的荒谬和孤立无援。但是怎能不跳呢?怎能被法抓在手中,老老实实做一个不三不四的“油漆匠”?明知其不可为而为是魔鬼的本性。包括预审法官在内的观众们充当着障碍,他们横在K的路上,以激发K运用内心的蛮力飞越他们。这种游戏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越过了这一道障碍,马上面临着更加难以逾越的新障碍。K在这场游戏中始终喘不过气来。他们时而伪装时而露出本相,时而引诱K,时而打击K,最后还心怀鬼胎地向K表明:他完全失败了,惩罚就要降临。K如果去掉感情色彩来看的话,这些观众其实并不曾伪装,所有的都是真实的,从预审法官的严峻到某些观众的狂热,全都体现着法的要求,从而也体现着K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要求。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要求,不能实现而又不得不实现的要求。也就是说,法同时要求K屈从和反抗。由于法本身的古怪,执法人才显得不可捉摸,似乎心心相印,又似乎远隔千里。理解了法,执法人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了。认识到法就是K内心深处的愿望,才能理解K那些犯法的行为。这是怎样一些执法人啊!他们虚张声势,面目冷酷,似乎马上就要履行惩罚的职责;一旦K不顾一切地大闹起来,他们又袖手旁观,听之任之,甚至还鼓励K继续造反;他们假装分化成两派,给K以某种精神上的支撑,到头来却让K发现他们是一伙的;而当K造完了这一轮反准备离开时,又轮到他们来恐吓K了。这样奇怪的执法人,超凡脱俗的执法人,从冥府深处走来的家伙,由世俗培育长大的K怎么认得出他们?不要紧,K用不着马上认出他们,后会有期。此刻他只要在他们的配合下尽力表演就行了,表演的成绩将载入他个人的史册,成为通向法的道路上的里程碑。要是说K的表演是早有预谋的那就错了。这种表演无法预谋,因为它是黑暗灵魂的崭露。所以K在法庭上的那一番滔滔演讲完全是在周围环境的影响下的即兴发挥,是不顾一切的释放,就连他自己也没料到,一开始他还打算少讲话多观察呢!仍然是引蛇出洞的老手法,危机四伏的法庭上处处显出亲和力,透出希望,就仿佛他不是被叫来受审的,而是给他一个机会发表叛逆宣言。K在此前也许预料过种种困难,也许准备过许多辩护的理由,也许还规划过自己的目标;只有一样东西他不能预料到,那就是他心底的欲望,因为人心是无法预测的。同样可以说,法从来就未打算过按世俗的常规来审判他;法要进行的就是这种特殊的审判,即由K主动加入的对他自己的审判,以陌生形式出现的、K难以意识到的审判。只有让K冒犯法,践踏法,K才会意识到罪;只有让K心里的魔鬼战胜他的理性,他才会知道自己可以邪恶到什么程度,也才会知道自己的生存是一桩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是的,K所做的就是法所要求于他的、对自身的审判。这种审判由于其幽默的本质只能表演,不能被意识到。表演者的盲目使幽默分外生动,为此观众才笑弯了腰。原来反抗法就是审判自己,原来这种特殊法庭的审判与世俗的审判正好是颠倒过来的。这样全新的事物当然是K无法预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