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座江湖老去(第2/3页)
青衫文士踉跄起身,咳出大口的鲜血,受了这样的一击,手里的酒坛子居然没能够碎了,只是就算不碎,也已经撒出去了大半,晃了晃,只剩下了一小口,文士脚步略有散乱,如同醉酒,扣着酒坛。
被那少女系好的白发又散乱开。
是啊,白发……
昆仑老人看着他,似乎发现了什么,神色动容,道:“你,可惜了。”
“你的根基……。”
“住手吧,你的根基不稳,全力出手,灵韵气机都在慢慢流逝,继续下去,你恐怕会跌境,寿元大损,为名为利,或者为仇,需要如此?”
“我不记得我曾见过你。”
“确实没有见过啊。”
青衫文士满脸无所谓,抬手摸了摸白发,脸上露出一如既往的神色。
已经老了,老了啊。
一辈子这么快就过去了。
老人嘴角勾了勾。
六十年前,他是初出茅庐的少年,遇见了命中克星的红衣,被欺负地恨不得扔了剑,砍了马,回村子里去种地。
三十年前,他是名动天下的豪侠,名动天下的大将,围剿天下前三的大宗师,在最后的战场上,一枪刺死了天下排名第一的名将。
而在五十年前,他是一事无成,胸无大志的大秦校尉。
每年最喜欢的就是和三五好友相聚,静静听他们说自己的将来,听他说要走遍天下,试遍天下名剑,听他说要为大秦开无边疆土,听她说要成为大赵国第一位女子大将军。
他酒量最小。
看着他们,不喝酒都会沉沉醉去。
他觉得那就是江湖。
快意恩仇,红颜知己,生死相交。
只是当年,等到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赶去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拼死从侧翼杀进去,亲眼看到了赵红袖许国,连最后一句话都没能来得及说。
安风曾经好奇为什么他的故事里永远有一个那样刁蛮的红衣少女,为什么每每将故事里的少年气得跳脚,却再没有往后的故事。
因为在原本的故事里,他们本再没有以后。
眼前的昆仑墟老者开口。
为什么?
老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出了眼泪。
红袖去了。
天京剑折剑。
王天策病逝。
张大旗殉国。
李叔德老成了怪物……
当年那样群星璀璨,那样快意的江湖啊……
这不对,不对……
我的江湖,有一剑的豪侠,有力士徒步丈量大地,有负剑的少年道士,可以大哭大笑,可以狂歌纵酒,剑仙御剑过大江,豪客呵气上昆仑,有百家争鸣,有书生意气,快意潇洒,有剑气醉酒裂地一千丈,力士徒步抗鼎过山河。
为后辈?为虚名?
白发离弃道大笑,满脸不屑,踉踉跄跄抬手举起了酒坛。
王天策,我答应你的事情已经做完了。
安风他长大了,他很棒。
我要去做我自己的事情了。
天京剑,李叔德……
红袖啊红袖。
老人神色柔软下来。
这一次,我终于不会比你早醉了。
一坛酒满饮,然后砸碎在了地上。
敬我等的江湖,敬我等的快意恩仇!
大哉乾元,天下纷乱,仍有我等快意,不负我等快意。
老人擦过嘴角的鲜血,朝着远处伸出右手,大笑:
“天下皆知大秦离武卒以雷霆拳术纵横,神武离弃道兵锋难挡,谁人记得,当年扶风仗剑游侠儿?!”
“离武在此,小德子,拔剑!”
遥远的天京城中。
太上皇李叔德按着剧烈震动的剑盒,脸上神色似哭似笑,突然暴怒道:
“按住,给老子按住他!”
“离弃道,老子不借,不借!”
李莲死死抱住了剑匣。
剑匣之中,剑鸣暴戾。
李叔德抬眸看着外面,踉踉跄跄走出去,死死抿着唇。
不,不借!
他知道离弃道的状态。
他也同样老迈,以这样的状态持剑……
可那剑鸣声音越发浑厚暴戾,李叔德牙齿死死咬住,咬破了嘴唇,流出鲜血。
少年时偷跑出宫,不知道高手在后,和离武偷猪被撵地到处跑,那时候他吃地满嘴流油,只能穿蟒袍,那家伙也不差什么了,他学着江湖人说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要借什么都成,只要我有,只要你要。
老者李叔德看着天空,神色变换,最后后退了一步,颓废呢喃道:
“你真的,要这样做么?”
“镇岳,镇岳……”
沉默了下,李叔德一咬牙,转过头去,如同少年时候那样抢过剑匣,然后似哭似笑,冲着天空大声喊道:
“离武,接好了!”
“老子说了,这辈子,这剑只借你,有你一天,有我一天!”
“给我活着还回来!”
抱着剑鞘,又抬手抓起了一旁的连鞘长剑,扔向天空,那剑瞬间脱去剑鞘,铮然暴鸣,没有人知道,这柄剑除去了李叔德还有人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