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胁迫 第20章 最后期限(第14/15页)
即使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他仍此感到内疚。确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这个知情人却不说实话。
“没什么事,”坐在方向盘后面的哈里森身体前倾,对他说道,“我们和留在家里的查特顿和埃丁斯联系不上,就这么点事,也许他们进屋了。”
“丽兹说她刚做了点儿冰茶。”泰德随口撒谎说。
“那就对了,”哈里森说,对泰德笑笑,泰德又感到一阵内疚,“我们到那儿时也许还能剩下一点,对吗?”
“什么事都可能的。”泰德砰地关上了他的汽车门,把钥匙插进孔中,手像木头一样麻木。问题在他头脑中飞速旋转:斯达克和他家人已离开去罗克堡了吗?他希望这样——他希望他们被绑架的消息在警方通讯网中传开之前,他们已经安全离开。如果他们乘丽兹的汽车被人发现,或如果他们还在鲁德娄,那就麻烦了,太麻烦了。他竟然希望斯达克顺利逃走,这真充满讽刺意味,但这正是他现在的处境。
说到逃走,他怎么才能甩掉哈里森和曼彻斯特呢?那是另一个问题。靠加快速度甩掉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开的普利茅斯汽车看上去很破旧,但它强有力的发动机声表明它能在任何路上行驶。他认为他能把他们甩掉——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和在哪里做——但开到罗克堡还有一百六十里的路程,他怎么能避免被再次发现呢?
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只知道他必须设法做到。
“记得玛莎姨妈吗?”
他对斯达克所做的解释纯属瞎扯,而斯达克确信以为真了。由此看来那狗杂种并不完全了解他的思想。玛莎是丽兹的姨妈,这是真的,他们曾躺在床上说要躲开她,但他们所谈的是躲到像阿鲁巴或塔希提那样的外国地方去……因为玛莎姨妈对罗克堡非常了解,她到那儿看望他们的次数比到鲁德娄的次数多得多。在罗克堡,玛莎姨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垃圾场。她是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总是按时教会费,她喜欢在垃圾场射杀老鼠。
“如果你要她离开,”泰德记得有次他对丽兹说,“那只有你自己去对她说,她是你姨妈。而且我害怕如果我告诉她,她会用那支枪来打我。”
丽兹说:“我想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用,她眼里有一种凶光……”她假装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咯咯笑起来,捅捅他的肋骨,“你去吧,上帝讨厌胆小鬼,告诉她我们是环境保护者,连对老鼠也一样。泰德,走到她面前去,说,‘走吧,玛莎姨妈!你已经杀死了垃圾场最后一只老鼠!打点行李走吧!’”
当然,他们谁也没开口叫玛莎姨妈走,她还是每天去垃圾场远征,她在那里射死了几十只老鼠。最后,幸福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泰德开车送她去波特兰德机场,把她送上了回爱尔尼的飞机。在门口,她令人难堪的双手用力握手——好像她刚结束一次商业谈判而不是告别——并告诉他她明年可能还会来看望他们。“我他妈射得太棒了,”她说,“肯定射死了六、七打那些传染病菌的小东西。”
她再也没回来过,虽然有一次她差点儿就来了。
她最后一次来访后,“记住玛莎姨妈”就成了暗语,就像“记住缅因州”一样。它的意思是他们中的一个应该去仓库把步枪拿出来,射死某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客人,就像玛莎姨妈在垃圾场射老鼠一样。现在回想起来,泰德相信丽兹曾在《大众》杂志的采访拍照过程中用过这句话,她曾转过头低声对他说:“我不知道那个女人迈尔斯是否记得玛莎姨妈,泰德?”
然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很好笑。
只是现在它已不是一句玩笑。
现在也不是射杀垃圾场老鼠。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丽兹是在试图告诉他跟在他们后面,杀死乔治·斯达克。平常丽兹听到无家可归的动物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都会哭的,而现在她却要他杀人,那一定是她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一定认为现在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斯达克死,要么她和双胞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