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第3/4页)
李青云赞道:“薇薇安,你很有眼光啊,我支持你。如果你的本钱不够,我从制衣厂里抽调一部分资金给你。”
薇薇安眼波流转,“我可以写欠条,以后还你。”
合伙是不可能的。
李青云哈哈大笑:“夫妻一体,写什么欠条?我们挣的以后都是我们孩子的。”
“嗯!”薇薇安重重点头,眸光清亮。
李青云和薇薇安都是手里有点钱的人,很快筹集到20万港币,成立一家拉链厂,恰好租用陆明珠和陆平安公司下的厂房,连二手机器都是从他们公司买的。
陆明珠得知后,特别佩服薇薇安的行动力。
香江没有共同财产之说,夫妻二人婚后财产都是各自独立,薇薇安以她名义成立的拉链厂不管将来如何,都归她一人所有。
前提是,不被李青云所算计。
据陆明珠所知,拉链很有搞头,像塑胶花一样,做大了几乎可以占据大半个市场。
垄断拉链行业的好像是小鬼子。
再具体的,陆明珠记不清了。
若真是做到那种地步,即便身份被揭穿,李青云也未必舍得和薇薇安离婚,更别说她还有将军之女的身份,代表内地的权势以及内地的拉链市场。
1954年元旦,薇薇安拉链厂生产的拉链上市,果然卖得很好。
李青云很懂得营销,产品未卖先火。
虽然利润微薄,但出货量大,收入极其丰厚。
就是李青云的制衣厂都得向薇薇安买拉链,用于薇薇安设计的连衣裙上,连带青云制衣厂的连衣裙供不应求,夫妻俩一跃成为香江新贵。
香江比较小,人口密集,穷人占多数,李青云和薇薇安的确算得上新贵。
加起来,夫妻资产过百万了。
当然,光是薇薇安的个人资产就占一多半。
与之相反的是陈婉,再没露过面,打算开的电影公司也不了了之。
大明电影公司中原本辞职准备跟陈婉干的两个经理傻眼了,想再回头到大明电影公司,原来的职位已被别人取代。
王涛虽不小气,但也不那么宽宏大量,直接将他们拒之门外。
这么一来,曾向王涛要求提高待遇的几个演员瞬间老实了,像鹌鹑似的,不敢冒头,担心王涛想起他们之前的行为继而不给他们安排工作。
对于这些人,王涛倒是没做处理。
他们拍戏是给公司赚钱,好不容易培养出来,没必要弃之不用,只是不再重视而已。
陆明珠已经将《少年黄飞鸿》的电影剧本完成了,可惜这群少年们的武术没学到家,形似神不似,准备延后再拍摄,先启动《出川》的拍摄计划。
小说写了一多半,因要精修,所以没发表。
至于电影,如陆明珠在陆父跟前所说,截取一个战役,即天府军第一次出川参加的淞沪战役,因为他们是徒步行军,所以没赶上。
上海沦陷后,他们负责牵制、阻截进犯金陵的小鬼子。
是一线战场。
掩护主力部队撤退的同时,死伤无数,领头大将长眠于战场之上。
陆明珠写得比任何一部小说和电影剧本都用心,增删数次,最终定稿,亲自送到大明电影公司,郑重地对王涛说:“我希望这部电影可以完完整整地呈现给观众看,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抗战胜利是多么来之不易!投资不计成本,明先生要是不同意,我来承担。”
“你写的剧本谁不同意拍摄啊?我同意。”经常神出鬼没的明辉站在门口听完,进来说道,“我看看是什么剧本,是亏是赚,共同承担,要你一个小姑娘承担,我羞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