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2/6页)
气质截然不同。
以前的陆逐日,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憨厚朴实,端着豁口大碗蹲在门口和战友一起吃饭唠嗑是常有的事儿。
现在的陆长生像天边的云、云边的月,高不可攀。
陆老太太摸摸孙子粗糙的双手,“你在国外那些年,一群坏蛋是不是使唤你干活啊?细皮嫩肉全没了,只剩老树皮。”
陆长生点头:“不止干活,还得自己洗衣服。”
组织太穷了,自己开荒种地,自己洗衣做饭,还得养鸡养羊哩!
反正,他什么都干过。
虽然娶了叶颖,但叶颖有自己的工作,是军中出了名的巾帼英雄,陆长生自然不可能把所有家务都留给她回家再弄。
陆老太太带他去化妆品柜台,“我记得有一种油膏,抹手最好了。”
陆长生傻眼,“奶奶,我是大男人,抹什么手?”
陆老太太哼了一声,“大男人怎么了?看看你爸,从小到老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用古方保养,你们爷俩站在一边,在外人看来到底谁是父亲谁是儿子?你出了车祸,又吃了苦,比他少享受四十多年的福,再不保养,看模样,你就成他爹了。”
“是是是,都听您的。”陆长生觉得自己确实需要保养。
保养得越年轻,越没人觉得自己是陆逐日。
谢君峣提供的玉容散就不错,快用完了,赶明儿见他再问他要两罐,想必不会被拒绝。
陆老太太给陆长生买一大堆东西,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叫保镖开车往陆明珠那里送了好几趟,吃完午饭,再到陆父经常光顾的知名洋服店给陆长生定制十几套西装。
在家整理《香江日报》来信和汇款单的陆明珠目瞪口又呆。
一堆一堆的东西拿进来,直接堆成小山。
第四趟时,保镖们跟陆明珠说:“老太太歇手了,我们得去接大少爷。”
“去吧,去吧。”陆明珠冲摆手,合上自己的下巴。
陆老太太带陆长生空手回歌赋山道,见二姨太在家,便知是被陆长龄叫来的,除了早就来的陆长龄,还有陆长盛,以及他们兄弟两人的老婆。
比之陆长龄,陆长盛懂规矩些,垂手站立,恭敬地道:“大哥。”
还真回来了啊!
陆长生冲他微微颔首,又对二姨太一笑,“二姨太,好久不见。”
二姨太赶紧起身,两个儿媳妇也不敢坐着,不管心里怎么想,二姨太脸上都是笑,声音柔和婉转:“大少爷回来了,老太太肯定很高兴。”
知道他终有一天会回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目光悄悄地打量他们身后,没见有佣人提着大包小包。
是没买?还是买了放在车里?
“别看了,我就给长生定制两身衣服。”陆老太太开口,先发制人地道:“不是说你们婆媳三个逛万古洋行吗?怎么没见到你们?”
二姨太心下懊恼。
当然是因为正逛得起劲,陆长龄派人把她们叫回家,所以自始至终都没碰上祖孙二人,也不知道他们在进万古洋行之前又去了何处。
“我们回来得早。”二姨太笑笑,如此回答老太太,“老太太您累了,快歇歇。”
她生于旧社会,在苦痛中裹成一双小脚,平时只在家中溜达,鲜少外出,没想到她竟为了陆长生出门逛街,回来后没有半点疲态。
“我不累。”老太太道。
要不怎么说她疼大孙子呢!
逛街时,还没走两步路,陆长生就问她累不累,然后蹲下来把她驮起来继续往前走,不肯假手保镖,说孙子背祖母是应该的。
他可瘸着,还拄着拐棍。
虽然老太太生得纤瘦,但个头高,也有快一百斤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