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4/5页)
“肯定是啊,”吴正鹏跟着说,“没见早上把它抬上笼子哪会?叫得跟杀猪一样,看到团团的时候眼珠子恨不得飞到人家身上。”
唉,说到底也是一段孽缘。
看上谁不好?非得看上个没成年的。
糯米的基因是好,长得高高大大,样貌也是端正得很,这要放到山里,肯定能迷倒不少胖丫头呢。
他们估摸着糯米是从小在动物园长大,除了生理发育缓慢,心理也还是个小孩子,所以才会喜欢团团这样阳光明媚的小姑娘。
为了不打击它的“积极性”,在找到对象之前,能一直保持血气方刚的状态,过去的几天一直安排团团和圆梦暂住在距离它最近的外院。
糯米每天都能听到团团的叫声,一心想看到自己心尖尖上的小仙女,它只能爬到树上眺望,只要能多看它几眼,哪怕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每天也几乎有一大半时间都在树上呆着。
结果这还没和小仙女相处上呢,就把它从基地里带走了,换成谁能不气?
用痒痒挠磨蹭着它的后背,徐志恒继续劝它道:“乖,山里的媳妇儿更好看,一个个白白胖胖,可人儿的很哩!”
糯米不高兴地扭动身子,躲开了他的安慰,傲娇地回应几声。
“嗯!嗯!嗯!”
不要,我不要媳妇儿,我就要团团!
再过一会就要到地方了,为了能让糯米有个好心情,相亲的时候状态良好,徐志恒只能在中途休息的时候请程穗来帮忙。
瞧糯米那闷闷不乐的样子,程穗便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法宝,在他的面前晃了晃。
“糯米?是不是想团团了?”
那是她之前用来装糖的小布袋,团团经常会咬着玩,所以上面沾满了团团的味道。
哼哼?哼哼?
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时,糯米前一秒还耷拉着的耳朵倏地一下就竖起来了,眼睛里也再次燃起了光亮。
试着凑近一些,它仔细嗅闻着团团的味道,就像是第一次见到它一样,不敢太靠近又不舍得离得太远。
拉开小布袋的拉链,程穗从里面掏出一颗糖,塞进了糯米的嘴里。
“嗯!嗯!”
糯米很喜欢水果糖的味道,三两下将糖咬碎,整个嘴里都仿佛弥漫着恋爱的甜味。
轻轻呼噜着它的脑袋瓜,程穗温声劝它道:“糯米乖,团团现在还小呢。等再过几年,过几年团团长大了,再让它给你当媳妇好不?”
糯米估计是没听懂,只顾着细品嘴里的甜味。
不过只要心情能好点就行,想来等它在山里碰到更漂亮的姑娘,应该就能把团团忘掉了。
藏州市位于川省的西北部,几乎大部分都是没有被开发的山区,即使是市区也比川市落后,山里的好多村子更是没有通电,经济水平起码比川市落后二十年不止。
但是对大熊猫来说,这里却是一片快活的天堂。
大片的植被、丰富的食物、没有人类的打扰,根据目前保护中心提供的数据来看,这里发现的大熊猫数量几乎是川市附近的两倍不止。
下车后,程穗眺望着远处的山,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都安装好了,”正出神地想着,周民的声音把她神游的思绪又拉了回来,“可以把它们放到山上了吧?”
四只大熊猫的脖子上都安装了追踪器,开启后既可以确定它们的位置,也能够保护脖颈的安全,以防在打斗的过程中伤到脖子。
追踪器是电子厂升级后的版本,除了每天会对它们的移动轨迹进行记录之外,配套的还有一个类似于雷达一样的仪器,只要信号源在两公里以内就能确定大概的位置,方便以后寻找它们。
一切准备就绪后,按照保护中心给出的信息,墩墩、岩岩、糯米和庆祥被分别送到了四个不同的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