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2/3页)
宋明媚坐下翻着餐牌,说:“今晚有个饭局。”
丁之童又问:“那你还来应酬我们,来得及吗?”
宋明媚答:“请柬上写十点才开始晚餐,估计也吃不上什么,我先垫点儿。”
“十点?那是high-endsupper啊!”冯晟起哄。
宋明媚一笑置之,没有细说,倒是问起丁之童:“那位三哥最近还作妖不?”
丁之童实话实说,经过丹佛那一次之后,JV似乎对她好了一点。
虽然两人之间还是没什么交流,早上在电梯里碰到,她跟他说“早上好”,他都不一定会回答。但工作上有问题,只要她开口问,他就会给她回答。她哪里做得不对,他也会直接跟她说,不再写邮件抄送上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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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宋明媚却道:“要是换了我,肯定不会先放他这一马。只要是跟我使过坏的人,不在我面前趴下认怂,我绝对不会选择原谅。这种人,你不让他觉得疼,他不会改的。”
丁之童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商学院的学生都玩过零和博弈的游戏,规则也都大同小异,比如像这样——双方选择合作,每人得3分。一方合作,一方背叛,合作的扣5分,背叛的得5分。如果双方都选择背叛,那就都不得分。
而宋明媚的游戏逻辑从来就是那么清晰,她一开始总是会选择合作,但只要对方背叛一次,她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立刻就以牙还牙。哪怕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双方背叛,一分不得,排名掉到最低,她也不会主动示好,直到对方认怂,再次选择合作,还给她那5分为止。
不过,丁之童还是觉得自己这件事做得挺对,结果也还算不错。
宋明媚来得最晚,走得却最早,狼吞虎咽地干掉一份沙拉,搁在旁边的手机震起来,上面显示的名字是Benjamine。
她站起来披上风衣,跟丁之童说:“这顿你请。”
丁之童看着她问:“你不是说想吃点儿热的么?”
“这裙子一毫米的余量都没有,我怕把背后的线崩了。”宋明媚指指自己的腰,转身走了,带着店里一众人等的注目礼。
丁之童笑出来,猜到今晚准是个要紧的场合,而宋明媚估计又跟谁较上劲了。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当她想要碾轧的时候,必定就是全方位的碾轧。
丁之童猜对了,那个“谁”还真有。
那段时间,特别项目组继续扩容,小朋友又多了一个。那是个还在耶鲁念书的白人小哥,名叫内森,来做实习生的第一天就是合伙人带着进来的。
G行还保持着合伙人制度,而且人数不多,只要是能升到这个位子上的全都人物。而一个实习的小萌新能被合伙人带进来做介绍,跟经济学家和MD握手,可想而知,更是个人物。
宋明媚早就听过那句话——美国搞关系一点都不比中国少,如果你觉得不是这样,那你可能连搞关系的门槛都没够到。
积极一点地想,现在的她大概是够到了。
宋明媚当时工作不到一个月,稍微资深那么一点点,被指派教他完成一项工作。
起初,内森分不清她是哪里人。和绝大多数中国留学生相比,宋明媚的英语更流利,牙齿更白更整齐,笑得也更多。但她讲话不带美音,肤色很白皙,也比较瘦,不像ABC女孩那样有一副宽肩膀,身材健美。
Whereareyoufrom?(你从哪里来?)
ImeanwhatkindofAsianareyou?(你是亚洲哪里人?)
What-syourethnicity?(你的种族渊源是什么?)
内森这样问,一句话改了三遍,意思大概是哪种听起来不那么种族主义,让她自己选。
措辞没什么不妥,但宋明媚只觉得怪异,答得简短而直接:我是中国人。
该教的东西都教了,内森学得很快,半天就已经完成,做得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