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2/3页)
第一次见面,是卞总来访,找她的老板吃饭。
不用旁人介绍,宋明媚在办公室门口遇到他,便称呼他为“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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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看着她笑,一点架子都没有,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她认得这张面孔,是因为曾经在财经杂志上看到过一篇他的访谈,笔者描述他的职业是NewYorkFinancier,纽约金融家,跟《欲望都市》里的MrBig一模一样。
文章春秋笔法,说他的业务横跨中美两地,有丰富的成功操作经验,致力于将国际资本引入成长中的中国企业。
宋明媚当然不会错过这种networking的好机会,当即跟卞先生要了名片,隔天就打电话过去,自我介绍之后,求前辈指点,问方不方便聊一聊?
卞杰明当然也还记得她,欣然应允,两人于是约了一起喝咖啡。
那一次,咖啡她请。
作为回报,卞先生把自己九几年刚来美国时的光辉历史回忆了一遍,说他下飞机的时候口袋里总共只有五十七块美金,先去的俄州读大学,后来才到了纽约,在哥大读了MBA。毕业之后,他在大机构工作了一段时间,积累了人脉与经验之后,自己开了金融公司,眼下还是一本财经杂志的撰稿人。
宋明媚自诩聪颖,但听了半天,愣是没搞明白这人究竟怎么从五十七块美金一直走到今天,可以跟华尔街的老白男称兄道弟,一起品酒,抽雪茄,打高尔夫,被人称作“中国问题专家”,仔细算起来这中间也就不过十几年而已。
那天散了之后,卞先生很快又来约她。第二次是午餐,他请。
宋明媚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相比做有钱人的小女友,她更感兴趣的还是有钱人的财富密码。
她是个很实际的人。刚到康村时,留学生聚会,她跟丁之童一拍即合,也是因为这个。
旁的女孩子说:我要在30岁之前结婚。
她说:我要在30岁之前实现财务自由。
丁之童拍了一巴掌说:赞!
于是,第二次,她还是欣然应允,又去赴约。
卞杰明带她去很好的餐厅吃饭,但两个人聊的还是台面上的事情。
卞先生继续给她讲自己的故事,比起上一次又添了更多的细节。
他说自已是靠海外关系出国的,当时只有十八九岁,连英文都讲不太好。语言班之后,他进了俄州一所规模很小的浸礼会大学里读书,到了大四那一年,已经是valedictorianandfullscholarship最优生和全额奖学金,作为最优生之一,在毕业典礼上致辞。
还有,他二十出头的时候,就跟她现在差不多年纪,第一次参与一宗举办中美合资企业的谈判,那还是在1994年。
至少这一部分的经历,他说得事无巨细,真的好像一个耐心的前辈一样。
宋明媚听着,却知道他避重就轻。当然,街上的规矩,有些事只能缄口不提。一顿饭吃完,她还是没搞明白他如何成功至此,好奇心却愈加被吊起来,更想知道那个问题的答案了。
午餐之后,卞先生带她去自己的公司转了转。
那里离G行很近,曼岛中城最好的地段,3A写字楼,卞杰明在高区租了一整个楼面。踏出电梯就能看见雍容华贵的大理石背景墙和金灿灿的招牌,公司名字很直白地叫做“全美金融”。
宋明媚深表敬佩,提了不少问题,宛如讲座最后的QA环节。
不过,当卞先生提出让她到他这里来工作,她却还是委婉地谢绝了,只说自己实习报告已经在写,所以还是想留在G行把那十周做完。这是她的原则,不能靠得太近。
而且,全美金融?她当时就在心里调侃,美国就是自由,要是在国内,这么牛逼闪闪的名字怕是连工商登记都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