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3页)
Superday结束,丁之童走出M行所在的那栋大楼。
她不敢猜测成败,却又忍不住要去猜,看到来往的路人,都会想象自己已经成为此地的一员,早晨闻着地铁里奇怪的气味,中午在百老汇大街上的餐车前排队,每天日出而做,夜深而归。当然,最憧憬的还是发奖金的那一天。
就此打住,她没让自己继续往下想。她这人倒霉体质,以过去的经验来看,但凡是她认为志在必得的事情,往往都不会成功。
按照原来的计划,她这时候应该坐地铁去长途汽车站,买一张车票,再取出寄存的行李,上车返回伊萨卡。也许要等到开车之后,她才会给甘扬发一条信息,说自己临时有事,周日不能去看他比赛了。
但就是在那个下午,她走在路上,相隔一个街区的布莱恩特公园里秋色正浓,层林尽染。她忽然兴起,查了查第二天此地的天气——多云,气温15摄氏度,微风。
而后,又收到一条来自于甘扬的短信。他发给她一个离Queen-s最近的欢呼区位置,就在普拉斯基大桥,以及他经过那里的大致时间。
丁之童站在街头,对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没有回复,把手机扔到包底,钻进地铁站的深处,跟着老旧的车厢一起晃荡,听着轮毂与铁轨摩擦发出的啸鸣在幽长的隧道里回响。
到达长途车站,她去存包处排队,取出那只装着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的书包,在闸机前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进站,转身又下了地铁,去法拉盛。
回到民宿,她跟老板娘说要多住一晚,还是在那里吃了顿饭,听老板娘拉另一个住客做传销下线,一直等到饭后回房,才拿出手机打了两个字母发出去:OK。
多大个事呢,她自己给自己解释,车票钱反正已经报销了,一晚住宿也多不了多少,来都来了,就去看看吧。
那个时候,甘扬也刚从外面回来。
他这一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跟着王怡去马博会领装备,号码布,参赛T恤,计时芯片,还有装个人用品的袋子,然后又开车在全市五个区里转了一圈,认了一遍赛道,起点和终点线。
王怡是他开始练长跑之后认识的朋友,已经有过几次顺利完赛的经验。人长得挺文静,常年留着一个规规矩矩的圆寸头,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年纪,其实大着好几岁,正在哥大读博,生物力学方向。
甘扬是菜鸡,一路听着王怡念叨注意事项,比如明早六点出发,搞清楚起跑分区,号码布背面务必写上紧急联络人和医疗信息,计时芯片一定得核对是否有效,盐丸和能量胶带了没,甚至还有“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裆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听了一整天,有点疲了,甘扬看着手机上丁之童发来的那两个字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嗯啊应着,一进门就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王怡吓一跳,戒备地看着他。
甘扬答:“我出去跑会儿。”
王怡说:“这都快九点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甘扬不听劝,已经换上运动裤,又跳着脚穿跑步鞋,说:“我不跑远,找找感觉就回来。”
王怡住的这个地方就在哥大附近。那一带中产聚居,从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东北方向走十来分钟就是著名的哈莱姆区,黢黑的小巷,破败的商铺,形迹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仅仅几个街区之隔,分开两个天地。
王怡胆子小,自从有一次误闯,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没敢出去夜跑过。但甘扬这人不知死活,坚称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机上显示的里程是没有灵魂的。到这里借住过几次,有时兴之所至,非得去哈莱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状态,就是会去哈莱姆的那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