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2/3页)
周锦钰撺掇周二郎各种农田都买上一些,试验一下这瓜籽适合什么样的土壤。
周二郎多聪明,立即抓住问题的关键,这葵花籽若是对土壤的要求不高,连盐碱地、沙土地都能够种植成功,这要推广开来,它就不会像桑树那种经济作物一样,需要侵占大量良田,从而间接减少粮食作物的产量,简直就是大有可为!
周二郎忍不住有些想笑,自己努力读书就是为了摆脱农民的身份,可宝贝儿子一提到和农业相关的事,脑瓜子就格外聪慧,甚至连自己这个当爹的都不及。
之前的牛角辣是这样、暖房蔬菜也是,现在的瓜籽,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找最好的良田种植,儿子却能想到要尝试不同的土壤,了解什么样的土地才是最适合种植的。
初冬的第一场小雪落下,纷纷扬扬,天地间一片纯白洁净,今天实际上是周锦钰的生辰。
大干朝有种说法,身子骨弱的孩子成人之前最好不要过生辰,生辰这一天装做不知道就好。
话虽如此,周二郎还是忍不住送了儿子一枚寓意平安的羊脂玉佩挂在孩子腰间。“君子无故,玉不离身。言念君子,其温如玉。”
“喜欢吗?”
“喜欢,谢谢爹。”
朱云娘则送了儿子一条系了一颗佛珠的手绳,说是安京城最有名望的得道高僧戴过的,安京城的夫人们都抢着想要,朱云娘是沾了贺夫人的光,好不容易弄来一颗,贺景胜也有。
别说是得道高僧,就是玉皇大帝那也是别人戴过的,周二郎不是很喜欢,不想让儿子戴,不过到底是云娘的一片爱子之心,不好说什么,悄悄把那佛珠用水清洗过,又擦拭了,才勉为其难地给周锦钰戴上。
等给戴上了,别说,红色的绳子衬在儿子肉乎乎象牙白的小手腕儿上,还怪好看的。
周锦钰很开心,一手拉了周二郎,一手拉了朱云娘,道:“爹今日休沐,钰哥儿也不用去书院,不如我们全家一起出去赏雪吧。”
朱云娘看了丈夫一眼,周二郎笑道,“依他。”
一家人换上外出的衣裳,周二郎外面穿了件深色直领对襟大氅,两边的衣襟和宽袖上都缀了缎子般光滑的黑色水貂毛,整个人清贵至极,当真是能让万人空巷的翩翩状元郎。
皇帝不到迫不得已舍不得牺牲他,徐庚亦没有上来就下狠手,不得不说他的长相亦占了一部分便宜。
如此一个惊才绝艳之辈,又是这般年少,也算是大干朝官员们的门面了,就类似于现代的形象代言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爱才之心,人皆有之。
轻易杀掉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惜的。
朱云娘特意穿了黑色暗纹裙底点缀蝴蝶刺绣的马面裙与丈夫相配,给钰哥儿也披了件黑色的狐裘小斗篷,御寒保暖又显尊贵。
一家人出了门,往附近河边走,迎面碰见一个衣着单薄,冒着严寒卖糖葫芦的老汉。
周二郎有一瞬间的恍惚,想起当初一家三口去集市上,买串糖葫芦都得是狠狠心,咬着牙买。
云娘亦想到了当初丈夫买了糖葫芦,自己舍不得吃,留给她和钰哥儿吃。时间过得可真快,明明来京城还不到半年,却总觉得经历了很多一样。
“爹,你带银子了么,我想吃糖葫芦。”
周锦钰仰着头问周二郎。
周二郎给了他一两银子,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他出门儿,早已经不带着铜板了。
周锦钰跑过去买了三串糖葫芦,老汉小本生意哪里找得开他一两银子,又见他穿着极其富贵华丽,不敢得罪,只说下次碰见了再给。
周锦钰故意装出霸道小少爷的模样儿,满不在乎地把银子往他放铜钱的箱子里一扔,“小爷差你这点儿钱么?不用找了,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