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2/3页)
买地的银子连同税银一并交于对方,流程走完,两百多亩地正式归到宋三郎的名下。
事情远比宋三郎想象中要顺利,他将两成利润让于朝廷的慈善堂,就是为自己找了最大的靠山,也最光明正大的靠山,有了这层关系,他以后再做任何事,都有方便上许多。
最重要,开马球场只是前戏,他真正要做的事是建立仓储中心,连接大夏朝东西南北的四方客商。
若他开马球场盈利可观,朝廷尝到了甜头,相信会很愿意和他进行更深一步的合作。
与朝廷合作,利国计民生,远比与张璟等人合作更有意义,关系也更稳固简单,只涉及利益,不涉及人情,亦不会有太多利益分配不均的牵扯。
只要他宋三郎所做之事,对朝廷有利,对天下百姓有利,朝廷也不会与他计较那几分利钱,相反还会鼎力支持。
若是与张璟等人合作,让人不赚钱不行,让人太赚钱也不行。不赚钱就是浪费人家的投入,太赚钱,人性经不起考验,而且人的欲望是会不断膨胀的。早晚你会满足不了对方的胃口。
还是少些银钱上的牵扯比较好。
地皮已经划归到自己名下,靠山也已经找好,下一步就是找人来投钱了,郭大有可以算一个。
宋三郎并没有急着直接去找郭大有,与商人打交道套近乎没用,关键是你得让他闻到肉腥味儿,让他知道合作有肉吃。
宋三郎先去找了于同光,同他说了自己在南城买了两百多亩地的事,并告知他自己要把这片荒地开发成洛京城最大的马球场,要求他做出一份具体方案来。
内容主要是整体的费用预算和马场的经营方略。
届时他会拿着这些东西再去找郭大有谈合作。
于同光知道东家考验自己本事的时候到了,这次若能把事情办得漂亮,他在宋三郎心中必有一席之地,若是搞砸,那他就没有什么以后了。
宋三郎临走时给于同光放下了五十两银票,并告知他若是办的好,还会有重赏,若想要下面人全心全意拼命给你干活,你得给够筹码,说什么都不如给钱好使。
于同光忙深深一躬,谢过东家。
五十两的巨款对生活捉襟见肘的于同光来说,确实比什么都实在,都更能够刺激他把事情做好。
他们家目前的生活来源全凭他平日里给人写写字,念念信,运气好的话,一天也不过得个五六十文钱;若是运气不好,只得个二三十文也是有的。
而他的娘子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身,不善女红剪纸,更不会纺织刺绣,只能给人做一些浣洗衣物的粗使活儿,每日里很辛苦不说,赚的还不如他多。
他幼时还有书念,如今他的儿子连私塾都上不起了。
而宋三郎给的这五十两银子,足以让他们一家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宋三郎走后,于同光先跑去街上买了二斤肥猪肉,又扯了几丈粗布,买了些必须的生活日用品,给儿子称了半斤麦芽糖,又给买了个小孩子爱玩儿的陀螺,高高兴兴抱着东西回了家。
于家娘子见丈夫突然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忍不住道:“于郎,你疯啦?”
于同光把宋三郎交给他的十锭银子,一字排开给妻子看。
于家娘子看傻了,惊讶的说不出一句话来,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银锭子,而且是一口气十锭。
于家娘子结结巴巴道:“于郎,这些……这些是哪来的?”
于兴业小孩好奇的跑过来拿起一锭银子,抓在手上,歪着小脑瓜,左瞅瞅,右瞅瞅,朝着于同光道:“爹,这就是银元宝吗?”
于同光呵呵笑着点头,“没错,这就是银元宝。”
于兴业不解道:“爹爹,这些全都是我们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