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刑庭七(第3/3页)

可这次的案件中,那位律师竟然自己携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且在庭审中全程开着电脑,还不时敲键盘在修改着什么。

朱棣很是不解。

感觉天幕上的人似乎很守规矩和秩序,但有时候又感觉他们比较随意。

宋濂看了一眼,猜测道,“虽然看不清他的电脑屏幕上的内容,但他刚刚念辩护词时,是看着电脑念的。所以,律师开庭时也是可以携带电脑,看卷宗、看证据、看代理词或辩护词吧?”

他能用电脑记庭审笔录。

他能根据庭审过程,直接修改他原本写好的辩护词,而不是像姜海蓝平时一样改在打印好的纸上。

“能携带自己的电脑开庭,是比携带纸笔开庭要方便得多。”宋濂感叹道。

且法官也好,法警也好,都没有人阻止他,可见他们就是可以携带电脑出庭。

真好啊,我也想带着电脑来“上班”。

朱棣:“……确实。”

姜海蓝写字速度再快,也比不上人家直接用电脑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