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行政判决(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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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出的判决书一贯简明、清楚,没有废话。

姜海蓝也没有说得多么难以理解。

但这一份判决书,却叫各平行时空上到帝王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搞不懂了。

东汉位面。

刘秀的表情有一瞬的僵硬,他扭头看向他的大臣们,艰难开口,“若朕没理解错,她的意思是,镇政府拆了养猪场的房子,养猪场把镇政府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镇政府行为违法,拆错了???”

说到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都变了调。

殿上群臣的表情同他一般无二,一个个很是茫然。

怎么每个字都能听懂,组合起来就觉得难以理解了呢?

这镇政府不是官府吗?

养猪场……商贩开的养猪场,同官府打官司,还打赢了?

就这么打赢了?

耿弇表情空白地盯着地面,退一万步讲,即便是官府做错了,难道不该是上一级官府来纠正吗?

怎么一个平民百姓起诉到法院去,法院认定官府的“行政行为”违法,就直接给下判决说它违法了?

法院不仅仅是审平民百姓,也能审官府?

邓禹和身旁的刘隆对视了一眼,前者轻轻摇头,后者沉沉叹气。

后世的法律怎么会这么规定?

后世的法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他们为什么能做到如此?

隋朝位面。

苏威瞳孔地震:“百姓告官府,反过来由官府举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姜海蓝所说,百姓和官府相比,百姓是处于弱势的,要让百姓来举证证明官府采取的行政行为错误,这难度未免太大。

你要告官府,你去官府调材料,人家给你吗?

人家说没有怎么办?

人家把材料毁了怎么办?

这官司还怎么打?

但,由官府来承担举证责任就不一样了。

你官府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必须尽可能地把所有能提交的证据提交出来。

如果提交的证据还是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那就败诉。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没毛病。

这是“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

崔仲方抬手按住太阳穴,揉了揉。

没毛病个屁!

古往今来哪有这样的事,官府觉得这个养猪场不该建,官府要提前通知养猪场的人让他们自行拆除,给他们提反对意见的机会和时间,给他们那什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官府把养猪场拆了,还要在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拆得有道理,不是瞎拆的,否则就会被法院认定是违法行为!

哪有这样的事!

这听起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若非是他们对姜海蓝已经足够熟悉,还真会以为她在胡说八道。

杨坚神情严肃,他实在是理解不了后世那个“政府”。

好吧,即便后世已经没有皇帝了,但他们有官府,有治理国家的官吏。

他们会在制定法律时,给自己设下限制呢?

“为人民服务”可以理解,往百姓身上如流水般花钱可以理解,但在官府实施“行政行为”这件事上,如此偏袒百姓,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这可不单单是给百姓一个举报渠道,这是实打实,百姓能在法院告赢官府!

后世的政府就算再看重百姓,也没必要做到这一步啊?

他不由得咬牙:他们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其他世界也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相信的,质疑的,半信半疑的,大家或引经据典,或字字珠玑,或滔滔不绝,一个个吵得脸红脖子粗。

“我认为姜海蓝不会说谎!她没必要特地编一份判决书来骗我们吗?目的何在?”

“或许他们的目的是让我们不相信官府,对朝廷心生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