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刑附民一(第2/3页)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则不构成刑事案件,不负刑事责任。】她停了几秒钟,【当然,也不是说就完全没事了,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打人者也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及以上,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伤残等级鉴定,则是要等受害人经治疗恢复到一定程度后,到相应的鉴定机构找法医鉴定,看受伤程度,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十级最低。】
【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拿来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我上次算过嘛,因为老太太64岁,我算下来她十级的残疾赔偿金是65737.6元。】
不过说到伤残等级鉴定,姜海蓝忽然想起她曾经带当事人去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的趣事,【人损的鉴定标准挺严的,比如说,牙齿断了或者脱落了,要七颗才能构成十级;肋骨断了,要断六根,或者说断了四根但后遗2处畸形愈合。】
至于畸形愈合是什么,就不要问她这个法学生了。
【断手指、断手掌,断脚趾、断脚掌,十级伤残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另外,身体表面或者脸上因伤留下瘢痕、伤疤,鉴定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我以前带过一个当事人去做鉴定,当时我们非常努力和法医讨论当事人掉的牙齿数量,希望能给评个十级。结果法医见到当事人本人,直接叫去量他脸上的瘢痕面积,鉴定做下来九级。】
她当时挺哭笑不得的。
鉴定这一块的话,司法鉴定中心的规定还是非常人性的。
安排坐班的法医会对伤者带去的病案资料和伤者本人的受伤部位进行初审,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法医不会做这一项鉴定,即不会收伤残等级这一项的鉴定费用。
——当然,如果伤者执意要做这一项鉴定,法医也会满足TA。
姜海蓝就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案子,她代理被告,原告递出来的证据材料里就有鉴定报告和鉴定中心出具的发票,鉴定报告上明说了不构成伤残等级。
那可就有姜海蓝发挥的了,她当庭提出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话鉴定中心不会做这一项鉴定,根本就不用收费,即原告向他们主张伤残等级的鉴定费不合理。
——
东汉位面。
姜海蓝这个法学生介绍法医学相关知识,自然是不会讲得多深入。
所以即便跨越了千百年时光,华佗也听明白了。
“伤情鉴定判断要不要抓打人者去坐牢,伤残等级鉴定判断要赔多少钱。”这个很容易理解。
华佗好奇的是,天幕上的“鉴定中心”和“法医”用的是什么标准。
“轻微伤”和“轻伤”,这两个词说起来简单,但感觉若要确实地评判,还是很难彻底区分的。
张仲景眉头皱起,伤七颗牙齿才能构成伤残等级十级,断六根肋骨才能构成伤残等级十级,这个鉴定标准,还挺严格的。
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后遗2处畸形愈合……”这是何意?
但想必是损伤得更重,比断裂还要严重,那是怎么个伤法?
十级都是这样,那二级一级又得是什么样?
四肢俱断?
全身瘫痪?
不过两人也不是不能理解,伤残等级鉴定既然是作为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十级伤残就是八万多块,九级伤残十六万多……
必然不会是随便一点伤就能赔这么多钱。
至于姜海蓝说的手伤、脚伤,脸上的疤痕和身上的疤痕,鉴定出来的结果不一样……
这不是废话吗?
在脸上留下伤疤,外人时刻都能看到,很影响观感,也很伤伤者自尊。
但伤疤留在身上就不一样了,一般外人也看不到。
手和脚也一样,脚用来走路,主要是脚掌在发挥用处,脚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