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赡养一(第3/3页)

有些人是不愿意和公检法打交道的,生怕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检法。

——

“遗弃罪?”綦公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们也不仅仅是走民事程序,以赡养纠纷打官司,还可以走刑事程序,追究不孝顺的子女遗弃罪。”

他顿了顿,但是这个罪名叫“遗弃罪”,而不是“不孝顺父母罪”,是不是……包含了别的什么?

遗弃……

子女不照顾父母若是可以说遗弃,那父母不养小孩,是不是也可以说是遗弃?

可此时他们说的是赡养老人,故綦公直也没有往深里想。

史弼也暗自松了口气。

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松了口气。

为着天幕上那个国家仍旧讲孝悌。

那说明千百年之后,仍然有很多东西和如今是共通的,并没有超出他的认知。

并没有颠覆他的三观。

廉希宪把话题绕回了案子本身,“我觉得他们说的这个方法,挺有用的。”

绝大多数的百姓是畏惧官府的,官府的人把不孝顺的子孙带去县衙,问他们愿不愿意赡养父母,不愿意就关进大牢,还有多少人能硬着头皮非说不愿意呢?

且,如果真是咬死不愿意出钱赡养,那不孝不悌的子孙,确实应当受到处罚。

照着天幕上那个世界来说,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公安调查,查清楚后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把案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

又何尝不可?

“但是他们那个世界的官府……”伯颜皱了皱眉,“如果警方打算关人,做父母的来闹,警方还真的怕了他们闹不成?”

忽必烈忽然开了口,“也许,他们不是那个意思。”

先前看到姜海蓝办的案子,也没见他们的公检法因为犯人的亲戚有意见就不关人了,不判决了。

忽必烈叹了口气,用沧桑的口吻说道,“一家人的事情,旁人难以掺和。”

众大臣:“……”

有过类似经历的大臣心有余悸,“确实,别人一家人的事,少管。”

一家人,要讲感情,要讲道理。

边讲感情边讲道理。

或者你讲感情他讲道理,你讲道理他讲感情。

……极有可能吵着吵着,最后一致对外。

家务事实在是难以处理。

天幕上他们提到找警方出面,主要还是想吓一吓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让子女出赡养费,如果做父母的不忍心,要来闹,反对警方的做法,那真的里外不是人。

——

李乐淇问许明辉,“后来呢,汪主任他们打算怎么处理?”

许明辉:“……”

他有点心虚地看着同事们,“后来我就走了,不清楚。”

在场几人:“……”

展羽怒道,“哪有你这样讲故事不讲结尾的!”

许明辉理不直气也壮,“又不是我故意不讲结尾的,那我有事我要先走啊。”

姜海蓝眼角抽了抽,“听了开头不知道结尾的案子,也听得多了,习惯了。”

赡养纠纷的案子,基本上也就那样。

走民事的话,法官一定会判决子女们支付抚养费,作为原告律师而言,这基本上可以说是必赢的案子。

——当然也不能说百分百,万一呢?万一子女小的时候,做父母的没有好好抚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