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4/6页)
也难怪房相公非要把他给要到中书省来,他都有点惋惜自己为什么没有抢先下手了!
房玄龄将折子放一边,含笑对他道:“去整理一下仪容,待会儿随我去显德殿。”
周自衡一愣:“显德殿?要去见陛下吗?”
杜如晦哈哈笑道:“拾遗补阙,你身为右补阙,本来就是要常在御前行走,供奉讽谏才是。”
虽然是七品芝麻官,但却是可以和皇帝论短长的!
周自衡了悟,随即告退了。
待他走后,房玄龄笑问杜如晦:“如何?”
“的确是少年英才啊!”杜如晦感叹道,看了看手中的折子,忍不住又说了一句,“就是……文采差了些,通篇白话,毫无引经据典之美。”
房玄龄欣然同意,对此大为惋惜。
写文章怎么能没有典故呢?
不过,他也还是说了一句公道话:“不过,虽无文采,作为公文来说却更简洁易懂,也足够了。”
东宫显德殿内,昂首而立的仙鹤香炉中正有一缕青烟袅袅的向上升起,深沉又醒脑的檀香让走进来的人闻到后精神为之一振,似乎心情也舒缓了不少。
自从李世民登基后,东宫的一切规制便也按照了皇帝的来。前面的显德殿成为了君臣议事之地,而从崇教门之后,便是后宫内苑,丽正殿成为了帝后同寝的居所。
此时,萧瑀、封德彝、长孙无忌、魏徵、王珪等一众重臣都在,他们显然在讨论什么。房玄龄和杜如晦带着周自衡来晚了,李世民指了指下方的座位:
“赐座,正好来一起听一听。”
周自衡第一次参加各种场合,眼观鼻鼻观心,将谨慎放到了极致,只有耳朵,机敏的留意着殿中众人的讨论。
一开始听上去似乎并不是什么大事,而是一件完全不值得拿到朝堂上来讨论的事情。
门下省魏徵向陛下说了一个案子。
江南越州之地,有一个叫做秦鸾之人,家中贫苦,而且母亲生了重病,久卧在床。前不久,秦母的病情加重,眼看着就要离开人世了。她对儿子说,自己临死前也没有什么别的心愿,只是想尝一尝肉是什么样的滋味,想吃一顿饱饭。
秦家家徒四壁,别说拿出买肉的钱,就连吃上一顿饱饭都是奢侈。
秦鸾是孝顺之人,他为了满足母亲临死前的愿望,便铤而走险,去县里的肉铺子里偷了一条羊腿,又偷了店家的米,回来给母亲做了一顿饱饭,有肉有白米饭。秦母吃了之后,终于了无遗憾的离开了。
但是,衙役和肉铺老板最后查到了秦鸾的身上,便来秦家寻他。因为正在给母亲办白事,秦鸾恳求待丧礼办完之后再跟着他们走。但衙役与肉铺老板言语无礼,最后秦鸾怒从心中来,抡起锄头,与他们发生了打斗。过程中,几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而秦鸾则被追拿归案。
县令认为秦鸾先犯了偷盗罪,后又犯下了伤人罪,而且伤的还是公差,因此判了秦鸾绞刑。
按照律法,死刑需上奏到朝廷,于是这个案子最后便放到了魏徵的案几之上。
“此案从起因到口供,证据清楚,秦鸾的确是犯有两项大罪!魏给事中莫非还有什么疑问?”吏部尚书长孙无忌略有不满的道,觉得魏徵将这件案子提上来纯粹属于浪费大家时间。
李世民却有些唏嘘:“这秦鸾虽然犯下了大错,但是却是纯孝之人。为了满足母亲的遗愿才走上岔路……罪不至死!”
“陛下所言极是。”魏徵道:“此案虽然案情清晰,并无疑点。但秦鸾的动机是为了尽孝,且冲突过程也是因为肉铺老板言语挑衅。法合人情则兴,法逆人情则竭。所以臣认为,县令的判决结果确实有些过重,不如将绞刑改为坐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