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演技超群(第3/3页)
“啪。”泰德猛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带人犯!”
审问旗人的刑案,照例,差役们不搞戳棍喊威武的那一套把戏。
原告是位汉民商人,他新娶的妻子张氏,长得极其美艳,竟然被镶蓝旗的纳东瞧上了。
这位纳东也是色胆包天,盯了好几日之后,趁张氏不备之时,竟然将她强抢了回去,肆意的享用了一番。
强间民妇也就算了,纳东仗着是旗人的势,竟然还想图谋张氏之夫的田产和铺面,并因此引发了一场两死两重伤的血案。
这件案子,其实早就被刑部调查清楚了。
按照大清律,纳东一次杀两人,还重伤了两人,应判绞立决。
但是,因为纳东是旗人,照例,宗人府有权过问。
坐在大堂之上的玉柱,颇有种替杀人罪的嫌疑人,担任辩护律师的别样感受。
通俗的说,按照大清律,纳东必死无疑。
但是,按照旗民纠纷的规定,纳东还可以议亲、议贵、甚至交银子抵罪,等多种合法的手段可以脱罪不死。
替旗人脱罪的规定,都是明明白白的写在上谕里的,玉柱也无力推翻之。
这种情况下,讲法律的话,纳东受点小苦,就可以回家歇着了。
不讲法的弄死了纳东,玉柱需要给宗人府,给刑部,一个完全没有瑕疵的理由。
这种理由,还必须是事关大清的国本,才可能令宗人府信服。
一言以蔽之,以玉柱的能力,可以弄死纳东。
但是,后患无穷,很容易露出破绽。
说白了,只要大清不亡,还会有无数个纳东出现,玉柱根本无力都杀了,完全是治标不治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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