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去部队(第4/5页)

叶烦到卧室涂上口红带上墨镜再次出来,大宝不禁鼓掌:“大明星!”

耿森森连连点头:“我小婶要当明星,港城阿姐都得让给你。”

“我到港城会被叫北姑,好看也没用。”叶烦拿掉墨镜,“再说了,当明星有什么好,要当就当明星的老板。”

耿森森顿时装出一副不敢跟小婶说话的样子,就像大姐大身边的小跟班。

大宝的细胳膊往他妈肩上一搭:“回头就穿这身送我去学校吧?”

叶烦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说什么胡话呢。

“妈!”大宝无语。

耿森森:“我也觉着你病得不轻。大一开学那天小叔小婶送你你嫌弃,今年都上大三了,叫小婶送你。真当自己是个大宝贝?有你这么大块的宝贝吗。”

大宝抬腿就踹,没踹到又去追他。耿磊磊嫌他们幼稚,去厨房问他奶奶晚上吃什么,然后拿着菜筐去南边小菜园摘菜。叶烦回去把衣服换下来。

翌日中午雨停,叶烦给耿致晔打电话,问什么时候过去。

耿致晔叫叶烦乘公交车,他回头叫警卫员去站牌接她,最后还提醒叶烦多带几件衣服。

计划赶不上变化。

大概一场秋雨一场寒,天晴了天气反而凉了,叶烦只能在红裙子外面加一件黑色夹克外套。

大宝又从他姥姥家跑回来:“妈,你的黑靴子呢?换上,换上,平底鞋没气场。”

于文桃难以置信:“一米七的大个还没气场?”

大宝点头:“我妈可是能当阿姐的人。妈,你这一身真有点弱。你想想军营是什么地方?男人高大健壮,女的英姿飒爽——”

叶烦道:“你说的是仪仗队!大部分男兵一米七左右,女的一米六左右。”

“但是人家腰杆笔直有气场。”大宝说着话就去他妈卧室翻出一双黑色马丁靴。

叶烦无奈地换上。大宝把他妈脱下来的鞋用塑料袋包起来塞帆布提包里,又挑一个链条包:“妈妈,你挎这个包,回头到部队叫爸爸拎着提包,就像——”

耿森森:“大小姐和她的保镖。”

耿磊磊瞪弟弟:“小叔听见非打你。最起码也是女王和骑士。”

叶烦瞥一眼俩兄弟一眼:“有区别吗?行了,耿大宝,别翻找,我该走了,你爸的人在半道上接我。”

大宝把刚刚翻出来的大衣塞回去:“我送你去车站。可是,穿成这样上车会不会遇到小流氓?你这一身应该配专车啊。要不咱家先别买房,买一辆小车?”

叶烦:“一辆奥拓能买你姑家的两套房。”

“那还是算了,不值!你和小明买的车五六千,现在连两千块都卖不到。咱家的房子买的时候不到一万,现在一万五人家抢着要。”大宝拎起提包,耿森森和耿磊磊不由得跟上。

于文桃好笑:“你俩上哪儿去?”

兄弟俩停下,耿森森想解释又咽回去:“小婶打扮这么好看需要护花使者,我送送小婶。”其实叶烦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森森觉着好看又新鲜,耿磊磊以前只在电视和杂志上见过这么时髦有气场的女士,所以兄弟俩跟大宝送她到车站。

叶烦从胡同里出来,不少邻居盯着她打量都没敢问她干嘛去。

大宝和两个堂哥回来,李大妈叫住大宝:“你妈上哪儿去?穿成那样接待外宾啊?”

大宝失笑:“去我爸部队啊。”

“去部队?”李大妈皱了皱眉,突然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爸有情况。”

大宝虽然平时爱调侃他妈要看紧他爸,其实并不相信他爸会乱来,闻言哭笑不得:“我爸叫我妈去的。”

李大妈嫌弃地撇嘴:“你爸真幼稚!显摆就他有媳妇啊。”

叶烦是个买早餐都要换下睡衣的人,去部队不可能穿着拖鞋背心大裤衩。耿致晔确实想趁机显摆,所以早上吃饭无论人家跟他说啥,他都要补一句,“我上午可能有点忙,我媳妇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