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水泥封心(第2/6页)
出去看看,甭说燕城了,就是京市津海的一代都拉出来遛遛,也没谁像郑秋白似的,又挨草又往外拿钱,还掏心掏肺。
还要他怎么做才行,真的把心剜出来叫霍峋尝一口吗?
当局者迷,杜希摇头,说,可那个人又不是金丝雀或熊猫,他是人,不是你给点衣食住行就全盘笑纳撒娇摇尾的宠物。
只要是人,就有爱恨憎恶,就有心机揣度。
“你把他当人看了吗?”这话讲的有些冒犯了,不过杜希的本意,其实大差不差。
出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全怨郑秋白。
有钱人骨子里都是傲慢的,哪怕平时装的再平等亲切也是如此,普通人家里掌握经济大权的男人尚且都把自己当太上皇帝呢。
这种真一代阔少,真正的家族继承人与掌权者,与生俱来拥有金钱和自信,要他们真和卑微贫穷的人共情,哪有那个闲空?
肯用钱擦去你的眼泪,都是恩赐了。
问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起点,这样习惯性解决问题的效率法子,能够适用于真情吗?
不管富人穷人,在感情这件事上,只要动了真心,就都是平等的。
郑秋白如今被折腾成这样,不也恰如其分应证了这一点。
他现在被个穷小子甩了,还心如刀绞,人生头一遭被亲密的人捅了一刀。
所以杜希讲再多,郑秋白也半点听不进去,他恨死霍峋了。
不过说实在的,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一段付出真心的关系破裂后,多数人满腔的恨和怨恨不得将对方放上绞刑架处以极刑,这才能发泄被辜负的委屈和怨怼。
然而在时间溜走的缝隙里,总有那么分分秒秒,恨不再占据高地,自觉有理的苦主也会停下来自我反思:
是不是我也错了?是不是我太过分了?是不是我哪里没做好?是不是我也曾忽视了他的感受?
一瞬的心软和对过去幸福瞬间的回味,都是常见现象,可有人会为这一瞬低头,也有人死犟,昨日之日不可追,弃我去者不必留。
郑秋白,天之骄子,属于后者。
他从不会重蹈覆辙。
想要在生活中抹去一个人的痕迹并不困难的,郑秋白将一片狼藉的公寓出售后,除却那家会所,再没了值得他触景生情的场合。
郑公子身上的伤也花了天价的皮肤修复费用,白净的皮囊上一点疤都没留下,就是虎口处磨损的掌纹无法再生。
舒澜很心疼。
“只是掌纹而已,留着它也没用。”郑秋白笑一笑,安慰母亲,“没了,也顶多是不能叫大师看手相了。”
夏末,叶聿风订婚了,订婚对象是当年相亲那位赵家千金。
郑秋白在订婚前见过弟妹几面,那是位很精干又得体的女士,待人接物都面面俱到,正好治一治叶聿风那样的糊涂虫。这一年似乎是个适合定亲结婚的年份,从叶聿风的订婚宴开始,郑秋白身边的同学们似乎都急起来了,隔三差五郑公子就要收到封随份子的请柬。
有人是门当户对两姓联姻,有人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里面不乏年少时玩的野的一流货色,改头换面,走进婚姻里扮演良家子了。
新娘子和新郎官在台上说,他们这一桌做兄弟的就在台下说。
“啧,当初那小子可没少在夜总会招猫逗狗,外面那些那么快就收拾干净了,不是有个都跟他五年了?还打过几个孩子吧?”
“男人不都这样,总要做做样子给亲家和新娘子看。”
“害,五年算个屁呀,那就是借着结婚做借口甩掉个尾巴。他跟新娘子签婚前协议了,孩子出生,就各玩各的,外面那个早腻味了,不愿意要了。”
那种关系就跟新陈代谢一样,有人代谢快,有人代谢慢。
不过唯一不变的,是总有人会在断掉关系时像个拎不清的赖皮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