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喜欢(第3/3页)
“不过,你有底气离开霍家和京市,已经比同你一样的人厉害太多了。”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是郑秋白最擅长的事。
“可既然已经离开了,不如就先把头低下来,试着当个普通人吧,少爷,至少要会审时度势,做事之前考虑一下,不要为自己为旁人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倘若你今天打的真是市长儿子,你能大摇大摆回京市没有任何影响,可我这样的升斗小民,还要不要继续开业生活了?”郑秋白垂眸,“霍峋,你真是个烫手的山芋,可没办法,我就是燎的满手是泡,也得抓紧你。”
郑秋白永远不会忘记,叫他死前感到温暖的东西,除了他自己的血,还有霍峋怀抱里的温度。
这种好听话叫霍少爷的火眨眼浇熄了大半,“为什么?”
“什么?”
“我这么麻烦,你还管我干什么?就因为霍嵘让你照顾我?他的话就这么重要?!”
郑秋白能品出霍峋话里对霍嵘的不满,他只当霍峋这是为显示自己同霍家割席的幼稚和天真,弯弯唇角,“当然不是,这和霍嵘有什么关系?”
“这是我与你投缘,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霍峋黑亮幽深的眼睛看向郑秋白,映入眼帘的,大概算是一张盛满真心关切的脸。
可偏偏这人生的太过好看,比他身后一丛怒放的芙蓉还要艳冶。
寒毛竖起,心跳如雷,霍少爷再次感受到郑蝴蝶的邪门。
就如霍嵘当初说的,倘若郑秋白这种人精成心叫你喜欢上他,这世上没人能够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霍小狗(汪汪版):我讨厌我哥。
霍老三(弟控版):桥豆麻袋弟弟酱,我做错了什么?